家庭副業獎勵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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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TUZ-670000031062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吳石卿
主題與關鍵字:
崇文社文集(2)
描述:
內文:昔敬姜論勞逸。嘗曰。夫民勞則思。思則善心生。逸則淫。淫則忘善。忘善則惡心生。又申明古之王后命婦。以及列士庶人之妻。皆勤勞紡績。以衣其夫。從可知古人家庭之中。有男人正業。尤必有女人副業。而後家計乃成。家道可興。迄於今此風渺矣。嘗見夫君鄉村者。井里桑麻之事。女人或有效其勞。而居市鎮者。烹治飲食之餘。女人則絕無所事。其在中上之人家。衣食饒足。雖無副業之補助。猶不至困乏。惟其性成嬾惰而已。若在中下之人家。衣食拮据。倘無副業之補助。則難免困窮。而其身必受飢寒之迫矣。此家庭副業之獎勵。所以當亟亟行之也。是固有策焉。其策維何。請約略陳於左。   一在破除舊俗。我臺舊屬支那。習俗相沿。閨閣之間。儼若禁地。戶地以外。絕少蓮蹤。男女之別甚嚴。授受之親不苟。拘牽未化。閉塞不通。豈若歐美之婦人。有就職業於郵局鐵道者。邦人之婦女。有開商業於大邑通都者。家庭之舊俗。若不先為破除。則家庭之副業。將何以從事。惟能訓導而開化之。使全島婦女。有大方之氣象。無羞澀之體態。則佐夫經營。與人貿易。皆有女人之足跡。不誠為家庭一大副業哉。此即獎勵之第一要著也。   一在勸課女紅。男人而無事。則遊手好閑。流為浪蕩不羈。女子而無事業。則點脂抹粉。成為冶容誨淫。況績縷紡紗。固婺婦之常經。而刺繡紝縫。亦閨女所必習。我臺近又有製紙草以織帽。運機器以成衣。以及剪花採茶。飼蠶養蜂。輕快諸手藝。皆可為家庭副業之輔佐。惟能勸誘而教課之。使各執一業。無非獲利之端。各勤其工。自得生財之道。可以輔家計之不足。可以貯私用而有餘。家庭之副業。舍此莫可屬也。則獎勵之法不外是矣。   一在聽積私財。人情誰不欲擁資自厚。綽然有餘。而婦女之心性。尤為特甚。若以其副業所得之資。收為公家之用。則披身無所得。必無勤作之熱心。用不能饒。將有廢業之惰意。 家庭之副業。恐未能歷久而不輟也。惟能善為勸勉而獎勵之。凡為副業所得之資。聽其私積。不為限制。或寄郵局生息。或入囊?收藏。設有時家計要需。勢若燃眉之急。而彼係家族中人。斷不忍坐視家計之困窮。而不傾囊以出之。則名為私積之財。而其實與公家之蓄無異也。副業獎勵之法。莫善於此。而家庭之和順。亦可快睹也。   以上三端。皆獎勵家庭副業之策者也。誠能一一而舉行之。則不特上戶之家庭。家財愈豐。下戶之家庭。家用亦足。無飢寒之可患。無懶惰之自甘。乃知家給而人足。民殷而國富。皆於此副業之獎勵基之耳。我臺民其毋忽諸。
出版者:
周崑陽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2009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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