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子蕭明燦侯瑞珍吳拔英合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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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TUZ-550000031491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王維禎
主題與關鍵字:
彰化崇友社貳拾週年紀念詩文續集
描述:
內文:孝經云。孝為至德要道之歸。又曰天之經。地之義。民之行。審是則孝之感天動地。而為民是則是傚者。可不重哉。間嘗閱臺灣縣誌乘得三人。曰蕭明燦。曰侯瑞珍。曰吳拔英。三人之境遇不同。而孝心則一也。原夫蕭明燦者。泉之安海人也。生逾歲而孤。甇甇孑立。惟賴母撫養不怠。順治十一年。鄭氏掠泉州。明燦行年甫五。與母林氏倉皇避難相失。啼號無父何怙。無母何恃。時叔祖某攜之渡臺。以為己子。稍長始憶其事。遂返原籍。效壽昌之尋母。誓不得母不欲生還。年餘於延平得之。相抱而泣。奉母以歸。備極孝養。人皆稱之。若夫侯瑞珍者。臺之寧南坊人也。性淳厚少孤。與明燦無以異。善事節母。內外無閒言。尤為近世不可多得。厥後母歿時。瑞珍年逾耳順有六矣。哀戚逾恒。送終盡禮。加以廬墓三年。倣之終身孺慕。庶幾近之。年七十有四而卒。時乾隆己已。奉旨旌表宜也。至若彰化之吳拔英。自幼至長。善事雙親。出必告。返必面。溫清定省。侍膳問安。禮無稍虧。母歿深抱子羔之痛泣血三年。朝夕焚香拜跪。進盥奉茶。事死如事生。朔望必省視母墓。雖風雨不輟也。事繼母如事生母。事父克供子職。父偶有疾。寢食偏廢。調藥必親嘗。而且視異母弟如同胞。蓋其孝友之心。懇縶誠篤。不特繼母心悅。即老父亦心歡矣。當道光十六年。陳逆擾亂。拔英備資斧。集鄉勇。助官守城。移孝作忠。兩盡其道。事平歷受官府褒章。或孝德維風。或孝道可嘉。或誼重解紛。或月旦和平。或公正和平。或固圉勷勤。匾額輝映里閭。榮何如也。天祚明德。年逾古稀。猶誦書史以娛老。近今以來。未之有也。論曰。世衰道微。倫常乖舛。有母尚不知養。何況萬里尋親。臨喪尚不知哀。何況廬墓三年。同母尚鬩墻。共乳不能和協。何況其父續娶。異母所生。乃若至性者流。所出以純孝。不因幼而忘。不因老而衰。若蕭明燦。若侯瑞珍。若吳拔英。此三人者。可以風矣。
出版者:
崇文社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1936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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