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俗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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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TUZ-430000021720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雅堂
主題與關鍵字:
台灣通史
描述:
內文: 衣 服  臺灣多燠,南北稍殊。夏葛冬裘,儘堪度歲,故無狐貉之需。而仕宦之帶來者,僅於迎春用之。然春日載陽,野花已放,負暄之獻,汗流浹背矣。   南北氣候,大甲為界。大甲以下,愈南愈暖,至恆春而燠,故冬不衣裘。其上則愈北愈寒,基隆亦有積雪。今則人日盛,地氣為溫。立夏以後,全臺俱熱,皆衣葛布矣。   地不種棉,故無紡績。尺縷寸帛,皆自外來。而男女多用素布,鄉村則尚青黑,以其不易緇也。青黑之布,各地自染,澣之不褪,外省之人甚珍重,以為土宜。蓋以溪水清澄,白能受色也。沿海漁戶,悉以薯榔染衣,其色為赭,渝水不垢。所業不同,則所服亦異,固可一望而知也。   綢緞之屬,來自江浙,紳富用之。建省以後,杭綾盛行,局緞次之。大都以藍為袍,以玄為褂。亦有怡紅公子,慘綠少年,爭華競美,月異日新,則五花十色,所尚不同矣。   海通以後,洋布大消。呢羽之類,其來無窮;而花布尤盛,色樣翻新,婦女多喜用之。若泉州之白布、福州之綠布、寧波之紫花布,尚消行於鄉村也。   衣服之式,以時而易。從前男子之衣,皆長過膝,袖寬四、五寸。自同治季年以來,衣則漸短而袖漸寬,有至一尺二寸者。今則漸復其初矣。  紅閨少婦,繡閣嬌娃,選色取材,皆從時尚。臺灣以紅為瑞,每有慶賀,皆著紅裙,雖老亦然。嫠婦側室,則不得服,其禮稍殺。   男女成婚之時,先卜吉日,延福命婦人,以白布為製衣,謂之「上頭服」,取其潔也。婚後收之,沒時以此為殮。   漳泉婦女大都纏足,以小為美。三寸弓鞋,繡造極工。而粵人則否,耕田力役,無異男子,平時且多跣足。粵籍業農,群處山中,其風儉樸,故衣青黑之布。婦女之衣,僅以本色為緣,而相同。每出門,以黑布覆髻上,纏繞項後,俗不著裙,富家亦然,以其便於操作也。   沿海多風,近山多瘴,商工農漁皆裹黑布;而士子則戴小帽,衣長衣,有事必加短褂,彬彬乎儒雅之林也。   鞋襪之屬,皆求之市。前時多自漳泉配來,亦有本地製者。建省以後,漸尚上海之式,裝飾之物,莫不皆然。而搢紳之家,日趨奢美矣。   婦女首飾,多用金銀。一簪一珥,隨時而變。富家則尚珠玉,價值千金。纏足少艾,或以金環束腳,旁繫小鈴,丁冬之聲,自遠而至,月下花間,如聞環佩矣。   鬟髻之式,城鄉不同,老少亦異。垂髫之女,年十四、五,始有梳頭,或為盤蛇之樣,或為墜馬之形。而粵婦則高鬟燕尾,別饒風韻。  前時婦女出門,必攜雨傘,以遮其面,謂之「含蕊傘」;相傳為朱紫陽治漳之俗。後則閤之如杖,尚持以行。而海通以後,改用布傘,以蔽炎日。   歸清以後,悉遵清制,而有三不降之約。則官降吏不降,男降女不降,生降死不降也。清代官服皆有品級,而胥吏仍舊。婚時,男子紅帽袍褂,而女子則珠冠霞佩,蟒襖角帶,端莊華麗,儼然明代之宮裝。若入殮之時,男女皆用明服,唯有功名者始從清制。故國之思,悠然遠矣!
出版者:
簡榮聰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1991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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