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陀寺紛糾之 家政裁縫講習所 關係者正式會合 圓滿解決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TUZ-360000025793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佚名
主題與關鍵字:
鳴鼓集 四五集合編
描述:
內文:屢報臺南市。東門町彌陀寺住持王兆麟氏。欲於該寺內開設家政裁縫講習會。以該寺管理人黃欣氏諸信徒關係者等。因意見差異。生出紛糾。嗣幸廣松二高女校長。西本願寺口羽布教師。出為幹旋。後得荒卷製鹽社長之解紛。始圓滿解決。去七日午前十時。則由廣松口羽王兆麟諸氏。會於東門町黃欣氏宅邸。黃欣氏提出左記五條件。一家政講習所。乃王兆麟氏個人之事業不關於彌陀寺。 二、彌陀寺內。指定一室。使用。但建築物現狀。不可變更。 三、寄宿舍設置於寺外。 四、六個月內。當移轉於適當之處。 五、精神作興俱樂部。可免解散。 王氏承諾。於是黃欣氏集諸信徒。總代曾老黃溪泉陳振福黃伯□關係者。總代許廷光辛西淮及王兆麟。並立會人廣松口羽諸氏。當場作成覺書各行簽印。於是該紛糾案己告一?落矣。成約之後。口羽王兆麟雨氏。立訪州教育課。言明此問題。以求當局之諒解。聞黃氏亦於仝時。言欲助長同講習所云。
出版者:
崇文社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1930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

評分與驗證

請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

star star star star star

推薦藏品

教育志
農業志
節孝名冊
問民間疾苦對
附錄:治臺必告錄請卹清單
文學史概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