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門山在城之西北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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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TUZ-210000021473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雅堂
主題與關鍵字:
雅堂先生餘集
描述:
內文:蘇門山在城之西北七里,為晉孫登隱居之地。聞其景甚佳,擬一遊之,而行色匆匆,竟未獲往,他日重來,當登臺一嘯也。 自此以南凡百六十里,是為黃河北岸,一望無垠,土磽民瘠。黃河為世界巨川之一,其源發於星宿海。在崑崙之東,初分二支,併而東北流,經甘肅,出長城,繞河套,至歸化城。折而東南,復入長城,為山陜分界。中貫河南,以達山東,而入於海。其長凡九千餘里,儼然南北之限也。然河之故道在濬縣,至宋始決而南;其流自高而下,挾沙沸騰,色黃而濁,故曰:「俟河之清,人壽幾何?」也。鐵橋之長計有三千十法尺,為華里六里有奇,其礎九十有九,搆造艱難,可稱巨工。余乘快車而渡,凡十七分鐘始達南岸,則此可知其大矣。我臺下淡水溪之鐵橋,為東洋第一,其長一千二百五十尺,而此幾多二倍。夫黃河之險,言者咋舌,而今乃得乘車而過,風馳電掣,若走平原,幾不知跋涉之苦,此則科學之日進,而人工之極巧也。昔者黃河之害,歷代苦之,設官以治。而一逢汎濫,橫流滔天,陷人畜,沒田廬,隱為中國禍,幾乎無策可施矣。顧余嘗考之尚書,徵之春秋,觀之漢史,而黃河之安危略可知矣。書載禹治水後,九州攸同,四奧既居,六府孔修,眾土交正,自是遂無水患。及商之中葉,河圯於耿;祖乙二年,遷於庇;又遷於奄;盤庚十有四年,再遷於亳;改稱殷。皆因河害也。然其後歷周至秦,為歲一千有奇,而河未嘗決,豈史之缺文歟?夫春秋為孔子所修之史,地震山崩,有災必書,隕霜隕石,有異亦書。而二百四十二年中,其書大水者九,然杜預之註,以為平地出水曰大水,則非河決明矣。且春秋之時,宋鄭魯衛秦晉多在黃河流域,何以晏然無事?而戰國之時,又何以晏然無事?此則不能無疑者也。漢興三十九年,孝文時,河決酸棗,潰金堤,金堤在白馬縣東五里,今濬縣也。其後四十有餘年,孝武元光中,又決瓠子,帝自臨,沈白馬玉壁於河,下淇園之竹以為楗,卒塞之。自是以來二千年矣,無代不有河患,其大者壞山襄陵,郡邑為墟,兩河之民苦矣。然而周秦之際,胡以無害,此不可不為詳究之也。余嘗獨居深念,而得其理;當周之世,地廣人少,井田為制,溝澮疏通,家給人足。其後暴君汙吏,謾其經界;秦人又開阡陌,民不得耕,無所獲食,於是爭墾河堤,動其土脈,其決一也;周代農政,設備甚周,沿河種樹,視為要圖,太古森林,又多未採。及乎戰國,政亂民窮,楚漢爭雄,輒在河曲,兵燹之間,剪伐殆盡,樵蘇不禁,堤防易崩,其決二也;瀕河之國,各防其害,設官以理,無或疏虞。後代不得其人,視為故事,隨時補苴,弊竇百出。吾聞清代河吏且有以河決為利者,巨大國帑,坐而吞食;其賢者亦為治標之策,不為立本之謀,其決三也。夫荷蘭為海西之國,治水之法,深得其宜,故無洪水之禍。今黃河之害,昔昔漏卮,民困國窮,何可不治?而欲治之之法,當以種樹為第一,而人民不得侵耕,官吏不敢私利,而後可澄其源也。
出版者:
連橫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1974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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