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題名:劉青雲請願為土地被鄉公所等主辦人員徵收放領懇准撤銷等相關請願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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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002_12_304_47006
著作者:
產生者:臺灣省臨時省議會
主題與關鍵字:
機關:內政部
機關:臺灣省政府
機關:行政法院
個人名稱:劉青雲
地理名稱:臺南市
地理名稱:臺南縣
描述:
範圍與內容:臺南市民劉青雲請願為(一)純係山林之土地(臺南縣龍崎鄉崎頂一〇四八之十、一〇四八之十二號)竟被鄉公所、地政事務所等主辦人員濫用職權徵收放領不合法事懇准予撤銷案,送請省政府調查。請願人因不服省政府議決,再三提出請願,經本會三度組成專案小組,三度擬具調查報告書,最後認為所請撤銷徵收,格於法律,在實質上業已終結,乃轉議試行調解,無如礙於法例,莫能進行,本案擬予保留,經本會第三屆第八次大會第二五次會議決議:通過。(二)養魚苗之地(臺南市鄭子寮八六、八八之六、八八之七、八八之八、八八之十號)等五筆土地竟被不法徵收,請政府撤銷不法徵收放領案。(三)自營山林(臺南縣龍崎鄉崎頂一〇〇〇之六號)竟被鄉公所、地政事務所等主辦人員,濫用職權徵收放領,請政府撤銷不法徵收放領案,送請省政府調查。省政府函復以該民曾向省府及內政部提出訴願再訴願並向行政法院提出訴訟,均以理由不足予以駁回。
出版者:
臺灣珍藏史料數位典藏及加值應用計畫
貢獻者:
臺灣珍藏史料數位典藏及加值應用計畫、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日期:
形成日期:民國47年6月12日~民國56年1月20日 (1958-06-12/1967-01-20)
格式:
重製Jpeg影像:347
來源:
臺灣省臨時省議會檔案,臺灣史檔案資源系統
http://tais.ith.sinica.edu.tw/sinicafrsFront/
管理權:
數位影像為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與臺灣省諮議會共有。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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