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名:郵便為替法中改正

件名:郵便為替法中改正
姓名標示 非商業性 禁止改作 
件名:郵便為替法中改正姓名標示 非商業性 禁止改作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典藏號:0071020926a009
資料類型:
類型:檔案
描述層次:件
著作者:
發令者:內閣總理大臣伯爵大隈重信;遞信大臣箕浦勝人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郵便為替法;郵便為替證書
描述:
內容描述:修訂郵便為替法第十條第一項:郵便為替證書以發行日起六十天內為有效期限
傳記歷史:臺灣總督府報
日期:
出版日期:1916-01-14
發佈日期:1916-01-
格式:
實體描述 數量:2頁
語言:
語文:日文
管理權:
典藏地: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後設資料創用CC
姓名標示 非商業性 禁止改作 

授權聯絡窗口

鐘登崇編纂
049-2316881-336
chong@mail.th.gov.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