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名:平桂礦務局等請財政部減輕或免徵礦產品出口稅等案(003-010404-0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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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典藏號:003-010404-0768
資料類型:
型式:靜態圖像、文字
檔案層級:卷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會計財務-稅捐、業務-貿易、業務-經營管理
人名資訊:俞鴻鈞、劉基磐、姚文林、孫越崎、張伯顏、張羣、林濟青、燕世祿、王雲五、甘乃光、翁文灝、郭克悌、陳大受、雷寶華、靳樹梁
地名資訊:上海、乳源(廣東)、北票(遼寧)、南京、安江(湖南)、宜章(湖北)、常德(湖南)、晃縣(湖南)、朝陽(熱河)、桂林(廣西)、梧州(廣西)、樂昌(廣東)、瀋陽、箇舊(雲南)、贛州(江西)、贛縣(江西)、重慶、鎮遠(貴州)、長沙(湖南)、鞍山(遼寧)、賀縣(廣西)、新竹(臺灣)、高雄
描述:
內容描述:雲南錫業公司電請免除再從每噸錫價抽收百分之十稅款與經濟部准財政部函轉飭井陘煤礦迅速補繳三十五年四月份稅款中焦炭自該月份一日起改訂稅額後應繳差數,第三區特種礦產管理處迭請協助飭梧州海關免稅放行礦品,財政部稅務署電復第一區特種礦產品管理處接收前鎢業管理處鎢銻錫鉍等項礦產逾期完稅照如確因戰事關係原貨尚未運銷應准通融辦理展限至三十五年年底止,東北區特派員辦公處函請解釋接收物資是否應視同未完礦產稅貨件再繳納礦產稅經函復依照敵為產業管理辦法規定應發還原主者俟發還時轉知稅局向原主課稅應收歸政府者由會呈報中央作為政府投資一部,中國石油有限公司迭呈請核示繳納營業稅及特種營業稅事宜經核示石油礦產稅自三十七年三月十六日起恢復徵收等
版本:原件
保存狀況:良好
出版者:
出版者:數位化執行單位:國史館典藏國家檔案與總統文物數位化中程計畫
日期:
時間(起迄):1945/12/18~ 1948/04/19
格式:
數量:1
語言:
語文:中文
關聯:
檔案層次:資源委員會檔案-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經費-平桂礦務局等請財政部減輕或免徵礦產品出口稅等案
管理權:
典藏地:國史館新店辦公室
瀏覽使用限制:開放
影像使用限制:限閱
原檔使用限制:開放

授權聯絡窗口

秘書處秘書科
02-23161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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