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教人員結婚後離婚再與原配偶結婚者,應不給予結婚互助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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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941937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政 著作方式:令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53府人丙字第26331號;臺灣省所屬各機關學校公教人員福利互助辦法 說明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64-04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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