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警察局(原台南警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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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與關鍵字:
台灣建築
描述:
簡介:弧形正面入口使建築物具流線感
建築樣式:官署建築(折衷建築)
一八九六年(清光緒二十二年,日明治二十九年),軍政制度撤廢,改由民政制度後,地方官制亦改為三縣一廳,縣廳之下開始設置警察署及分署。一八九八年(清光緒二十四年,日明治三十一年),台灣全島開始實施所謂三段式警備制度,即山區盜匪橫行之區由軍隊管轄,市街及周圍地區由警察管轄,兩者中間地帶由憲兵及警察共同管轄。翌年地方官制改為三縣三廳,警察署與分署亦同時廢除,其事務由辨務署接管,三段式警備制度亦同時廢除。      一九0一年(清光緒二十七年,日明治三十四年),民政部開始設置警察本署,地方官制亦改為二十廳,廳下設警務課,並有支廳分擔警察事務,一九一九年(民國八年,日大正八年),警察本著改稱警務局,一九二0年民國九年,日大正九年),地方官制再度更為五州二廳,後來再增設一廳。在此制度下,州設警務部,州下之郡設警察課,市則設警察;署及分署;廳則設有警務課,所設支廳亦分攤部份警察事務。至此台灣之警察制度已初步確定,中央方面,總督府設有警務局,負責督導全島之警察事務,地方則由洲的警務部、郡的警察課及廳的警務課負責。      由於警政制度逐漸上軌道,全台灣各大城鎮在一九二0年代後半起陸續興建了許多新的警察設施,台南警察局即原是台南警察署,位於州廳之東側,由台南州土木課營繕係設計及監工,落成於一九三一年底(民國二十年,日昭和六年)。就空間型態而言,此建築是完全;對稱之處理,學院派之空間構成仍然可見。
在造型上,台南市警察局可算是藝術裝飾(Art Deco)式樣,中央主體最高,有一突出於二樓平屋頂之山牆,山牆上有簷口線收邊,但線下則有層層退縮之階狀飾,中央為勳章飾,其下尚有一條由小圓交疊而成之飾帶及一塊由七個八角形「龜甲」紋飾組成之橫額。   其他部份亦還有線角處理,但大多為垂直線或水平線之現代式紋樣組合。開口部一樓均為方窗,二樓以圓拱窗為主。材料方面,整棟建築基本上柱樑樓板為鋼筋混凝土,但其中之鋼材有大部份為I型鋼。牆壁則為磚造,外牆貼用北投窯業產之面磚,窗台及基座部份則為洗石子。   【建築特色】 警察署的建築風格,採對稱性空間構成:兩廂簇擁的正立面緊對街角,遠遠望去便能感受一股截然不同的懾人氣勢。整棟建築被橫貫全身的帶狀飾分割成上、中、下3個部分。而3部分中心點則分別落在:下層門廊上白色的「台南市警察局」橫額,中層以7個六角形龜甲紋樣組成的橫額,以及最上層的勳章飾之上。進一步來看,利用橫額大小變化、山牆階狀飾的烘襯,以及2樓陽台所造成的層次感,則又使得山牆頂正中央的勳章飾成為整棟建築的焦點所在。
日期:
年代:1910
來源:
數位檔案來源:行政院國科會數位典藏國家型科技計畫 - 臺灣建築史 http://www.dm.ncyu.edu.tw/
範圍:
行政區域:台南市
地理位置:台南市中區南門路37號
管理權:
行政院國科會數位典藏國家型科技計畫 - 臺灣建築史
數位化執行單位:國立嘉義大學

授權聯絡窗口

陳嘉文老師
05-2717860
jwchen@mail.ncy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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