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縣新營鎮民沈義人(原名沈瓊南)請願為承租臺南縣王公廟段四九一地號省有公地,臺灣省公賣局拒不履行租地建屋合約第八條規定之收購義務及曲解雙方協議以成立買賣時公告地價五倍計付地價之約定原則,致收購問題拖延不決,使出租人遭受嚴重困擾,特提請願請求秉公仲裁案。本會指派議員黃鎮岳(召集人)、李詩益、官來壽組織專案小組協調處理,協調期間請願人因故撤回請願。嗣後再度請願,經本會指派議員黃鎮岳(召集人)、施金協、簡維章繼續協調,嗣擬具協調報告書報會,經決議:送請省政府依法處理。

臺南縣新營鎮民沈義人(原名沈瓊南)請願為承租臺南縣王公廟段四九一地號省有公地,臺灣省公賣局拒不履行租地建屋合約第八條規定之收購義務及曲解雙方協議以成立買賣時公告地價五倍計付地價之約定原則,致收購問題拖延不決,使出租人遭受嚴重困擾,特提請願請求秉公仲裁案。本會指派議員黃鎮岳(召集人)、李詩益、官來壽組織專案小組協調處理,協調期間請願人因故撤回請願。嗣後再度請願,經本會指派議員黃鎮岳(召集人)、施金協、簡維章繼續協調,嗣擬具協調報告書報會,經決議:送請省政府依法處理。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0032230167011
資料類型:
類型:檔案
描述層次:件
著作者:
台灣省議會
描述: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日期:
1978-03-02
格式:
實體描述—數量:182
範圍:
1978-03-02
管理權:
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
現典藏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使用限制與授權說明: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於2018年去任務化,現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供系統數位圖檔閱覽服務,史料實體檔案移交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地方議會議事錄屬各地方議會所有,若需申請授權者,請逕洽原件典藏單位。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

評分與驗證

請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

star star star star star

推薦藏品

臺灣省政府函為省立花蓮醫院擬出售經管...
臺灣省政府函為省立花蓮醫院擬出售經管...
臺灣省政府函為雲林縣政府擬出售代管座...
臺灣省政府函為雲林縣政府擬出售代管座...
臺北市民徐風銜、周炳昌等四五人請願為...
臺北市民徐風銜、周炳昌等四五人請願為...
臺灣省政府函為高雄市政府代管座落苓雅...
臺灣省政府函為高雄市政府代管座落苓雅...
臺灣省政府函為物資局擬出售經管臺北市...
臺灣省政府函為物資局擬出售經管臺北市...
陳玉燕、黃永欽等七人請願為請准以公告...
陳玉燕、黃永欽等七人請願為請准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