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闢道路負擔工程受益費問題;二、賦閒遊士就業問題;三、請各機關應加強縱橫聯繫;四、學校應設置護士、以及設備傳達室、圍牆;五、調整基層公教人員之待遇;六、水利會與農會之制度不合理;七、農田水利會監督機關應歸屬農林廳;八、職位分類制度與簡薦委任制度未合併缺失之改進;九、自力耕作所得不宜併入其他所得課稅,且現行賦額換算自力耕作所得額標準亦偏高;十、地價稅累進起徵點宜劃一標準;十一、廢除田賦與屠宰稅之徵收;十二、勞保基金貸款利率應合理降低;十三、請調整房租津貼;十四、請加強洋菇、蘆筍、竹筍、鳳梨之產銷問題;十五、大專畢業生現於國小充任或曾任國小代課教師者,應准其登記為國小教師;十六、省府機關層次及職稱零亂暨出缺代理問題應齊一規劃;十七、請免予徵收河川公地使用費;十八、國辦大專,省辦高中職,縣市辦國中小之教育體系,應請儘快實施;十九、私立學校繳納地價稅問題,應予調查實情後准予免繳;二十、請將斗六站升格為一等站;二十一、為解決西部交通雍塞,應請速開闢濱海公路臺十七線;二十二、機關員額設置標準應請做合理之調整;二十三、所得稅法稅率級距及寬減額不合理,應請重視改善;二十四、請合理提高教師福利會自建住宅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