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訂村里長、鄉鎮市民代表選舉日期延後時間,其構想目的為何;二、有關本屆改選後之村里長、鄉鎮市民代表當選人能否集中安排講習會,充實法令知識,瞭解本身職責,俾利業務推行;三、基層建設補助款二十萬元,其辦理執行情形為何,村里執行困難建議予以放寬並簡化程序;四、民政廳推行冥國銀行信用卡執行情形為何;五、今年是否辦理村里長赴金門參觀詞問自強活動;政府設計鼓勵民眾踴躍投票發給交通費,是否可行, 建議政府設計可以杜絕賄選的選舉制度;七、有關各項選舉投票建議挪到冬天舉行,以節省選舉經費及人力、物力之浪費,請民政廳研究;八、村里民大會應廣為宣導不賣票,反賄選。(聯合質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