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屆第六次臨時大會第四次會議紀錄:甲、報告事項;乙、確認事項:本(六)次臨時大會第三次會議紀錄已印發各位議員,敬請公鑒;決定:紀錄確認;丙、審議事項:繼續審議本會議員報告案、省政府提議案、本會議員臨時提案、其他預算案及本會議員提案:一、農林類;二、教育類;三、交通類;四、本會議員臨時提案:1議員劉炳偉等提為臺塑集團所屬工廠公害嚴重,應由本會組織專案小組深入調查其公害防治情形,並檢討政府政策,以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案;大會決議:(1)修正通過;(2)修正部分:辦法「...組織五人專案調查...」修正為「...組織七人專案調查...」;2議員王顯明等提為據報載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決議意見裁撤臺灣省物資局的消息,已引起本會議員、輿論界及一般民眾的關切,為配合本省經濟建設,建請行政院暨臺灣省政府應審慎考慮不予裁撤,並請省府緊急派員到本會說明案;3801;大會決議:送請省政府研究辦理;3議員黃聲鏞等提為據報載省府有裁撤本省物資局之擬議,本會議員、農、工、商業者,以及廣大消費大眾,均表高度嚴重關切,認為省府在調適政府組織架構及提高人力效能的前提下,更應強化具推動經濟發展機構的功能,才能符合全民的利益,物資局為省府唯一具經濟性經貿單位,亦為省屬機構中唯一可配合政策,調節市場供需,協助經建者,鑒於省府不可無推動經貿業務及實際執行經建之專責單位,本會議員認為物資局實不應裁撤,否則對省政運作及省民之權益均將有不良影響,特請省府即撤銷裁撤之擬議案;大會決議:併3801號案送請省政府研究辦理;4議員楊仁福等提為臺灣省東部土地開發處開發完成之「出售用地」內,請酌劃定部份土地列為「安置山胞用地」,專供山胞標購,以期有效解決山胞耕地不足問題案;大會決議:送請省政府辦理;附帶決議:原山地保留地,公共設施欠缺,交通不便,政府雖然每年編列鉅額輔導山胞生活經費,惟績效不彰,目前山胞已大量移居平地謀生,人口銳減,且山胞在保留地區內,喜好種植短期作物,造林意願低落,影響國土保安,為節省公帑,應請省政府加以檢討研究,以符實際;5議員游錫?等提為請儘速公告暫停實施「臺灣省糧商經營糧食業務設置登記簿暨填送報表辦法」一式,以便利全省二萬餘家糧商之營運案;大會決議:送請省政府辦理;6議員劉炳偉等提為政府漠視國土保安,違法開放林口地區保安林地供私人集團使用,請組織專案小組澈底調查有無官商勾結,以明責任案;大會決議:由本會組織三人專案小組調查,委員人選由議長指派;7議員廖泉裕等提為本會審議林務局七十七年度營業預算附帶決議,該局推行「加強造林五年計畫」造林工人工資顯然偏低,致僱工困難,影響造林業務與績效至鉅,應請速依農業年報所載農場工人之標準發給薪資,以利造林業務進行,為免時間延誤提出組織專案小組,促成工資調整,以利造林業務推展與造林績效;大會決議:組織三人專案小組調處,委員人選由議長指派;8議員陳照郎提為請省府在新海橋封閉之後,立即停止對大漢橋過橋費之徵收案;大會決議:送請省政府研究辦理;9議員游錫?等提為建議暫緩拆除鐵路宜蘭線平溪支線案;大會決議:送請省政府辦理;五、其他預算案:(一)為貴會審議七十六年度臺灣省總預算案附帶決議:「我國各級政府設立之職業訓練中心均分設在本島西部各地,應在東部增設一所,以方便東部青年就地接受職業訓練,培養一技之長」一案,經轉報內政部函復如說明,復請查照案;大會決議:同意備查;(二)為貴會審議七十六年度臺灣省總預算案附帶決議,有關本府辦理直屬機關及縣市政府組織員額評鑑報告,業經陳種行政院備查,請查照惠予審議案;大會決議:同意備查;(三)為檢送貴會審議七十六年度本省總預算附帶決議辦理情形彙總表,所作決議事項有關菸酒公賣事業部分辦理情形彙總表,請查照案;大會決議:同意備查;(四)為檢送臺灣省合作金庫租用臺灣國際商業機器股份有限公司電腦軟體程式一批合約附約,「IBM特許程式、本地特許程式支助合約」共七式之影本,請備查案;大會決議:同意備查;附帶決議:省屬各機關以往使用電腦多為少數廠牌所壟斷,致價格偏高,似有未妥,嗣後無論新購或租用應不得再指定廠牌,並應公開招標,且開放多家新型廠牌參與競標,有關資料送會備查,以杜弊端;(五)為檢送臺灣省合作金庫租用中南租賃公司遠程傳輸控制機二台之租賃合約,請備查案;大會決議:同意備查;(六)檢送華南銀行與安源公司等新增電腦租用合約二十件,請備查案;大會決議:同意備查;(七)為華南商業銀行函為加強處理閒置低度利用資產,增加變賣計畫擬於七十六年度預算外,先行辦理出售該行所有恆春鎮鵝鑾段五一五-二、五一五-九地號等八筆土地暨舊有高雄分行房舍(基地部分已列入七十六年度變賣預算),並補列七十七年度預算一案,本府同意照辦,請審議惠復案;大會決議:退回;(八)檢送本府主計處所屬電子處理資料中心,換裝電腦主機及相關附屬設備租用合約書,請備查案;大會決議:同意備查;(九)檢送貴會審議七十六年度臺灣省總預算案附帶決議辦理情形案決議事項彙總表一份(財政廳主管各行庫共同事項),請查照案;大會決議:同意備查;(十)為檢送第一商業銀行向優美及普拓電腦公司租用端末系統機器四二台租賃合約書,請備查案;大會決議:同意備查;(十一)為貴會審議七十六年度省事業預算附帶決議建議:「研究自來水公司開放民營之可行性」乙案,復請查照案;大會決議:同意備查;(十二)為臺灣農工企業公司函報所有座落臺北市大安區金華段等土地九筆,擬請同意依原核准年度預算處理方式,提前處分並已列七十七年度預算一案,本府同意照辦,敬請惠予審議同意案;全會審查(二讀會審議)意見:同意;大會決議:照全會審查(二讀會審議)意見通過,完成三讀程序;(十三)為農工企業公司所有座落基隆市大德路一、二地號土地招商投資合建包銷五層公寓,擬以夏清德先生議價新臺幣三千八百一十萬元決標一案,本府擬同意該公司依預算法第五十七條規定辦理,並補列七十七年度預算,請貴會同意案;全會審查(二讀會審議)意見:同意;大會決議:照全會審查(二讀會審議)意見通過,完成三讀程序;(十四)為貴會審議七十六年度省營事業預算附帶決議:建議政府將自來水比照農產品營業或由本府補助乙案,復請查照案;大會決議:仍請建議修改稅法,將自來水免徵營業稅;(十五)為建設廳礦務局配合新訂「臺灣地區煤業政策」,遵經於七十六年度編列一億五千萬元預算作為改善煤礦安全設施經費,貴會第八屆第一次大會審查時,曾有意見,嗣經報行政院交由經濟部邀集有關單位協商獲得結論,茲先函請查照案;大會決議:1同意備查;2為增進煤業合理化基金保管運用委員會之功能,建議省方由本會推派議員二人,另專家一人為該委員會委員;(十六)為檢送貴會審議七十六年度本省總預算案附帶決議辦理情形彙總表所做決議事項有關本府建設廳部份辦理情形表,請查照案;大會決議:留俟明(三十一)日繼續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