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於國小老師調職的問題:請將學校間的對調改為縣市間的對調,且由教育廳統籌辦理,這個辦法比較廣一點,機會比較多一點;二、已經對調過的老師,在若干年內,不能再調動,讓沒有調動過的老師取得機會;三、大專師資問題:報載有的教授照讀書本,這樣就失去義意,有的教授年齡實在太大了,為何退休制度在大學裡無法推行?關於教材方面,目前大學裡還有民國元年出版的國際現史販賣講授,是否應該糾正;再請教新聞處:一、關於臺灣電視公司的資本有多少?省政府的公營事業的投資有多少?省政府的股東有多少?他們擔任什麼工作?待遇多少?二、從第一次開播到現在為止,其營業狀?如何?省政府得到盈利多少?作何用處?三、省政府對臺灣電視公司的輔導,有無具體的辦法?由那一機構管理?四、臺灣電視公司的收支比率?盈或虧多少?五、為何電影事業不列文化事業,而電視事業則列為文化事業?聽說臺北市已把電影事業列入文化事業,臺灣省幾時可以實施?議員湯慶松質詢:請廳長多留意地方上之教員調動不法問題,俾教員得以安心工作;議員?麗生質詢:為使僻鄉之教育也能充分發達,請教育廳想一有效辦法,以鼓勵優秀教員下鄉執教;議員呂安德質詢:現在教員的調動主要的是依據積分,可是往往不能適應實際需要,請廳長研究一妥善的解決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