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屆第三次大會駐會委員會第六次會議紀錄:甲、報告事項;乙、討論事項:一、議員報告案:(一)張議員振生等擬具林錫逢請願案調查報告書提請核議案;(二)林議員亮雲等擬具高雄縣林園鄉第一市場拆遷黃聰明請願案調查報告書,提請核議案;二、人民請願案:一、林賢全請願為林口特定區辦理征收案請改為土地重劃案;二、張孫汶請願為臺北縣新店鎮張北里七張小段五○、一○四、一○六號承租水田違反三七五租約規定懇請主持公道並請政府准予恢復租約權益俾維生計案;三、黃永昌請願為陳情准予體恤民艱轉請財政官署免徵本教會用地臺南市東門段二小段二十一號等筆土地地價稅案;四、陳成耀請願為共有溜池八公畝餘早於四十年前即廢除不用,並填平作為建地,桃園農田水利會竟中間取利,索取工程費否則應回復原狀一節害民太甚請速予主持公道案;五、蔡吉田請願為請電力公司重視無辜觸電死難蔡承?夫婦及其三位女兒同遭傷重成殘廢案,並從優撫恤案;六、蕭水池請願為薪點制自實施以來對農會工作人員實無法維持其最低生活,懇請迅予撤銷以解倒懸案;七、林輝生等請願為高雄縣美濃鎮農會全員工因人事主管及總幹事之疏忽,於人事審議制度實施時未將人事資料送審登記致其年資不採計一案,懇請主持正義案;八、廖遠請願為林務局巒大林管處集集事業區第57、58林班委託保育造林一案,歪曲事實,處理失當,影響政府威信,請主持公道案;九、陳金石請願為林務局巒大林管處水里工作站強行收回林地交與榮民耕作,影響百姓生活,懇請主持公道案;十、南投縣議會請願為建議省政府將縣市國中校長之任免遷調權仍歸由各縣市政府按實際需要辦理以利教育事業之拖行案;十一、林永源請願為省府對各級民意機關反映公路局准許新營汽車客運公司行駛苓子寮七股以利地方交通案之決定未能折服陳情查明監理當局處理經過並促公路局仍准許該公司營運用資伸張民意而服民心案;十二、楊載菊等請願為臺北大橋拓建工程被折除之旅館業主因轉業困難,生活窘迫,請比照土地補償另撥七成救濟金之成案,賜發生活救助費,以蘇民困案;十三、林英俊請願為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處理不當依法提起請願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