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林聯登質詢:請問民政廳長,如何才能做到公平、合理、健康的選?,尤其對於修訂選罷法有何高見;為期減少自力救濟案件之發生,並有效維持社會秩序,請問警務處長能否協調各單位,對於民眾的請願不再有因循怠惰的情形;辦理勞保轉診首應健全醫療制度;寂寞晚景無限凄涼,老人問題應速謀立法保障;議員廖榮祺質詢:(一)對目前各種公職人員候選人競選經費最上限之規定的看法如何;(二)賄選之風日益熾烈,應如何修訂法規並切實執行,以澈底防杜政治污染─賄選;有關里民大會的問題,個人認為至少應該半年開一次里民大會,這點請民政廳長重新研究,以符民主政治最基層的議會;請教訴願審議委員會,民眾所提訴願案件,撤銷原處分而還給民眾公道的案件到底占百分之幾?本席建議對訴願人應給予辯論的機會,同時,如訴願未能通過時,訴願人也能瞭解被駁回的理想,不知看法如何;關於菸酒公「害」應負賠償責任:請教衛生處長:(一)何以衛生機關從未予以取締並禁止製售菸酒「公害」,以確保全民健康;(二)因抽菸喝酒導致癌症死亡經醫生證明屬實者,由於係屬政府經營之公賣局,所製售之有「毒」物質造成的「公害」,是否可以依國家賠償法要求賠償?政府應否負賠償的責任;關於地價之課徵力求公平合理;請教衛生處長、環保局長:(一)今後如何加強空氣及水污染之防治,並持之有恆地監督與嚴格執行取締,使公害減至最低的程度;(二)如何加強宣導環境保護意識,做好紮根工作,從小學生起灌輸「愛護環境,保護自然生態,才是標準好國民」的正確觀念,落實環境保護意識;(三)為使經濟發展與自然生態環境保護能兼籌並顧,進而能相輔相成,應如何協調省屬行庫給予廠商長期優惠低利,充實產業廢棄物處理設備,以澈底根除污染源;議員苗素芳質詢:現在的里民大會都是一年開一次,過去都是每三個月一次,為何改成一年;請問何謂自力救濟;管區警員是否應該在轄區逐家訪問;據民政廳長的工作報告中指出要推行公共造產,開闢風景區、?辦娛樂事業、配合都市發展、興建市場、商場及停車場等服務事業,以上這幾項當中停車場是如何開闢?臺北縣目前缺乏停車場,所以在工作報告中所指的停車場是否專為臺北縣而寫。(聯合質詢)(含:一、省政府主席施政報告即席質詢索引;二、民政廳長工作報告即席質詢索引;三、物資局長營業報告即席質詢索引;四、民政質詢(上)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