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調派老師參與選務工作應重視其意願,福利與安全」;二、「學校飲水機水質欠佳應改善案」;三、「圖利他人?淵明代用國中應予廢止」;四、請黑板改為白板;五、公立幼稚園供作研討改進方案;六、再論國中能力編班方式;七、國中教學正常化下的產物;八、保障學術自由,應訂定「校園事件處理法」;九、規劃特殊教育之我見;十、建議臺灣省應比照北、高二市停徵教育捐;十一、雲林縣地層下陷為全省之冠,四年前本席請陳廳長倬民勘查口湖、四湖十二個村,迄未改善;十二、建議:「雲林縣麥寮國小海豐分校及崇文國小湖口分校獨立設校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