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屆第二十一次臨時大會第五次會議紀錄:甲、報告事項;乙、確認事項:本〈廿一〉次臨時大會第四次會議紀錄已發各位議員,敬請公鑒;決定:紀錄確認;丙、審議事項:壹、繼續審議八十三年度本省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尚未審竣部分:全會審查〈二讀會審議〉意見:一、營業基金部分:〈一〉農林類─糧食局;〈二〉教育類─臺灣新生報業股份有限公司;〈三〉交通類:交通單位共同部分:1.鐵路局;2.臺灣汽車客運公司;各港務局共同部分;4.基隆港務局;5.臺中港務局;6.高雄港務局;全會審查〈二讀會審議〉意見:總結論:1.八十三年度省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部分〉:省政府原核列營業〈外〉總收入七千六百六十億七千九百一十一萬六千元,營業〈外〉總支出七千三百十七億六千九百五十四萬六千元,稅前純益三百五十三億零九百五十七萬元,經本會第九屆第七次定期大會宣付各委員會審查,其意見彙提同屆第十九次及本〈廿一〉次臨時大會全會審查完竣;〈1〉營業〈外〉總收入增列二十七億零八百五十七萬三千元,核定為七千六百八十七億八千七百六十八萬九千元;〈2〉營業〈外〉總支出增列一十六億九千四百九十五萬二千元,核定為七千三百二十四億六千四百四十九萬八千元;〈3〉核定稅前純益總額為三百六十三億二千三百一十九億一千元;〈4〉核定應解繳省庫款〈包括股息紅利〉八十五億一千七百九十四萬七千元;各營業附屬單位預算審議意見,詳如審議意見表;2.八十三年度省總預算案營業部分附屬單位預算與非營業部分附屬單位預算相關之收支應隨同調整數,?應解繳省庫款,均由省政府依照本會審定數額,分別調整省總預算歲入?非營業部分收支預算並執行之;大會決議:照全會審查〈二讀會審議〉意見通過,完成讀程序;二、菸酒公賣事業部分:照審查意見通過〈臺灣省政府81.10.30〈八一〉府財一字第一七四九○三號函函;臺灣省政府82.5.18〈八二〉府財一字第一六二七二三號函併公賣局八十三年度預算提大會報告〉大會決議:均同意備查;全會審查〈二讀會審議〉意見:總結論:八十三年度省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菸酒公賣事業部分〉:省政府原編列本省菸酒公賣局營業〈外〉總收入一千零六十九億七千八百九十二萬五千元,營業〈外〉總支出四百十四億三千六百三十七萬一千元,公賣利益六百六十五億四千二百五十五萬四千元,經本會第九屆第七次定期大會宣付財政委員會審查,其意見彙提本〈廿一〉次臨時大會全會審查完竣,營業〈外〉總收入,由於核增營業〈外〉收入五億三千一百二十八萬元,核定為一千零七十五億一千零二十萬五千元;營業〈外〉總支出核定四百十四億三千六百三十七萬一千元,並核定公賣利益為六百七十億七千三百八十三萬四千元,至該附屬單位預算所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設備、盈虧撥補及資金運用預算,詳如審議意見表:大會決議:照全會審查〈二讀會審議〉意見通過,完成三讀程序;貳、審議本會期議員臨時提案:一、劉議員守成等臨時提案為:監察院擱置本會議員陳情彭孟緝、張寶樹、李厚高占用官舍案,掩護達官貴人,漠視省民權益,特表不滿與不解,請大會轉請監察院加速處理案;大會決議:函請監察院依法處理;二、劉議守成等臨時提案為:請中選會儘速規劃省市長選舉時間,確定於八十三年底選舉,以保障省市政府體制之完整性,顧全省市議員之信譽,並杜絕社會之猜疑案;大會決議:送請省政府轉請中央妥處;三、傅議員文政臨時提案為:本年六二水災苗栗地區造成重大災害,復舊單位未能盡責,如不儘速處理,將造成二次災害,請再組織專案小組勘查辦理案;大會決議:送請省政府儘速辦理;四、劉議員守成等臨時提案為:請農委會儘速核定稻縠收購價格調整 案,讓第二期稻縠來得及享受較高收購價格,以保障廣大稻農之權益案;大會決議:送請省政府轉請中央採納;五、黃議員玉嬌臨時提案為:桃園縣縣為一一二線拓寬工程,請比照「國道、省道工程用地徵收獎勵案」以特別救濟金方式補償業主所繳納之土地增值稅,以維其權益案;大會決議:送請省政府迅速辦理;六、劉議員員守成臨時提案為:鐵路局因車廂不足,導致許多乘客無座位,繳百分之百金錢,享受百分之五十的服務,付費而無享受;鐵路局應自下次調整票價開始,實施站票八折優待,以平民怨案:大會決議:保留;丁、其他事項:簡議長明景提報,本〈廿一〉次臨時大會未審竣之決算審核報告及各類議案均留俟下次大會繼續審議,可否,敬請大會公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