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李存敬質詢:一、為何征用新建民房供為電力變壓室?建議電力公司如有分佈變壓設備必要,盡量利用建物之法定空地地下,由電力公司自建地下室並自行管理,二、公害對策之行動化。議員李文正補充質詢:公害問題,除了水污染、空氣污染、和噪音外,還有一項很大的公害即塑膠,對塑膠袋或PV袋等之處理,未知有何計劃?有無決心研究處理?另外,過去所講公害只指有害於人類生活或家畜生活者,現在必須考慮水中動物,如老百姓在沒有水污染的地方用巴德里捕魚,我認為對魚類、兩棲類、貝殼類的生存影響很大,是否協調警務處和農林廳處理?議員涂麗生補充質詢:關於公害問題,我認為是無法、無權、無能、無錢,公害法應早日完成立法程序,但是沒有,法律上沒有依據,自然沒有權威,而我們的取締委員會,三位各自為政,空氣污染屬衛生處管,污水污染屬建設廳管,噪音歸警務處管,污水污染都是兼差,缺乏人才,沒有專人,另外聽說編列預算只有四十萬元,要計劃、要研究發展、要實地去抽查,還要人事費,這四十萬能做什麼?公害是全國性問題,應由中央辦理。議員蔡介雄補充質詢:去年八月我有一個有關空氣污染公害案件,向建設廳陳情五次,毫無結果,而貴廳毫無辦法,僅明令改善,先後五次,仍未改善,是建設廳無權或是無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