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青年失業問題,需要社會處就業輔導機構來辦理,應注意發展本省工商業,工商業發展,才能根本解決失業問題;二、救濟貧民經費,縣市鄉鎮預算編列都不夠,不能應付貧民救濟,令各縣市鄉鎮對貧民經費多編點,並由社會處編些經費補助他們;三、同業公會之成立在配合工商業發展,公會之任務應加強與工廠的配合;四、規定縣市長每年應下鄉二次,我認為太多,勞民傷財;實施都市平均地權要公告地價,還要地主申報地價,要按照公告地價八成去申報,申報的用意何在?關於各縣市或各鄉鎮對於各職員的年終考核問題,如職員考甲等的限三分之一,因此有的機關是輪流的,考核制度是很好,人事處命令各縣市或各鄉鎮對於職員的年終考核要嚴格執行,不要太形式化;警務處對於革新警察風氣很重視,各地警察機關對於偷竊犯都交保,有傷害罪要告訴乃論,又小偷的破案率很低,因警察都認識這些小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