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提出有關選舉問題,選舉監督的民政單位,應要負責,有關法令的漏洞應該要把它改進,鄉鎮長的選舉,人是免不了有長官與部屬的關係,要談選舉提出來檢討,選舉能上軌道,真正選賢與能,當然與選舉法令的漏洞有關,且法令的執行沒有徹底;二、警政問題:違警提獎制度從今天開始予以廢止,警察人員工作非常繁重,執行任務而發生生命危險,遇有傷死應從優撫卹;三、本會同仁到東南亞新加坡及馬來西亞考察,看到當地公立醫院三等病房一律免費,目前醫藥價格高昂,非一般貧民收入所能負擔,應下決心,貧民醫療應澈底;四、都市計劃,以及土地利用問題,有關土地登記問題,所有權的移轉登記,上一代死亡時應辦理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結果現在要辦手續非常麻煩,許多土地無法利用,希望登記手續能予簡化;五、臺北市決心對交通及違建澈底整頓,交通方便街面繁榮,政府的做法錯在沒有計劃,臺北市的各種建設在其他縣市也同樣需要,政府無法同時辦理,可分區分年改進,執行時態度應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