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於縣市鄉鎮財政應如何使其健全的問題;二、關於嘉義市財政之紊亂,對於人民承建工事所賒欠款項種種事項,有無重新整頓嘉義市政及準備補助之意?三、建議改善出入境管理辦法;四、關於今春發生在嘉義縣新港鄉之大火災,省府有無救濟之用意?(房屋全燒四十一間,災民無家可歸者,依據報導看約二百多人),尤其是有一所國民學校分校全部燒毀,而該鄉公所無力興建,請問有何補助辦法否?五、關於本省農產物因受霜凍之災害,在中南部尤其是嘉、雲、南一帶普遍發生,致該地區農民生活受威脅,請問有無救濟及豁免稅賦,以蘇民困之用意否?六、為防止惡性補習而處罰教師,於事實無補,請問有無興建足?之初中學校或延長義務教育之計劃,將國民學校六年畢業生繼續在校延長三年之初中教育?如此在各國校大事興建教室,使全民享受初中之義務教育;七、將全省次要河川在幾次水災發生嚴重災害者,逐漸改為主要河川辦理,以免人民生命財產受嚴重之損失;八、關於兵役問題,為維持家計及國家生產,可否建議中央修改征兵入營年齡?將滿二十五歲以上者不徵兵;九、為澈底實施地方自治,省縣自治通則何時可以完成立法,並執行?可否力爭於中央,而能在黃主席任內實施?十、關於地方制度,在憲法第十一章第一百十三條:省自治法,請依據這條法令實施省長民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