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職畢業優秀學生投考大專學院,請特別對考試科目定基本課程,另外對英語、數學、物理決定錄取標準,使高職畢業生有上進深造的機會;二、對教育制度方面請廳長加以改進,我們都知道教育是國家百年大計,應考慮環境與地區的適應,所以不需要的地方請加以改進;三、取消沒有作用的取締惡性補習辦法,以維持政府的威信並減輕家長與兒童的負擔,恢復過去規定的公開補習辦法;四、省辦高中、縣市辦初中的辦法是違反憲法,所以希望中央辦理大專院校,省辦高、初中,地方才來辦國民學校,這樣做法才對;五、恢復第一類特別師範進修班,准由非師範出身現任教導主任以下或分部主任進修問題;六、糾正教育廳實施縣市辦初中辦法,用惡劣的手段壓迫地方人士將省立嘉義中學新港分部降下為縣立中學的失敗,所以此次教育廳對新港分部降為縣立中學用意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