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政各項改革及施政方針,將著重於兩大目標:第一是從政府機構本身的組織,人事制度和行政效率上,施行有效的革新,以建立高速率的現代化政府;第二是建立新的觀念和政策,從行政和社會的改革中,廓綪進步的障礙並不斷以策劃、推動、獎勵、扶植等方法支助生產事業的發展,以造成有利於加速經濟發展的環境;二、對於經濟建設的開展,重心在增加生產,因此對漁業方面,是主張漁業單位產量的提高;三、高雄縣小港鄉劃併高雄市,對於省政建設有所幫,省府應採納理,以資發展;四、應速有效謀求改善高雄自來水廠經營,以解決市民用水,而安民生;五、為地方財政收入,不能配合因人口增加所負擔的支出,日趨困難,請速放寬修訂「財政收支劃分法」,以充裕地方財源,辦好地方自治;六、為專兼營信用合作社及農會信用部儲金存款利息所稅問題;七、為海軍收回高雄市援中港魚塭,應比照高雄擴港補償魚塭事例辦理或輔導其轉業,以安其生活;八、高雄硫酸錏公司,實施經銷特權制度問題;九、本省各級人民團體究竟多少,其種類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