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鄭宋柳質詢:一、關於分屍案,請警務處長將本案真相略加公佈,以釋群疑;二、建築警員宿舍之捐已有超額,超額不知如何處理,如一百元之捐有收一百十元者,那種超收部份不知有否遺落;三、違警罰款中,吃虧者不少,如兇蠻者警察不敢罰他,專罰老實的,警察不弱肉強食,應除暴安良,又違章建築之取締亦復如是,少用「罰」多採「勸」方式,將全力集中於防止車禍、取締不賭博、預防殺人盜賊案件之發生;四、警察買東西拿著收據要商人繳納,請處長注意;五、警察禁止二條帶的木屐,為何做官都使用而不予禁止,如有香港腳病者穿日式木屐很好,不應禁的偏偏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