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廳周副廳長工作報告-第四次大會:一、水利方面:興辦水利工程,有效的利用水資源;二、工業方面:1.改善工業環境;2.辦理工廠登記;3.逐步取銷限制設廠;4.提高工業產品品質,減低成本;5.統籌原料供應;6.輔導手工業;三、礦務方面:1.探勘礦產資源;2.加強礦場安全檢查,減少災害損失;3.督導開發礦產,應改進採煉技術;4.公告放領休眠礦區,遵照行政院令;四、為提高國民生活,加強舉辦公共工程:1.給水工程;2.下水道及道路工程;3.為配合人口增加,興建國民住宅;五、商業方面:1.關於商業統一發證之辦理情形,本案分為治標治本兩方面辦理;2.關於財政廳貿易科裁撤後目下貿易商登記情形,該科於四十七年六月底裁撤其業務分別由外貿會,經濟部,臺灣銀行及本廳接辦;六、關於本省防空建築管制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