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三點建議請謝秘書長轉達主席:一、本人對墮胎法令之看法與議員游蘇鴦不同,建議主席應加強命令司法機關嚴厲取締,絕不可修改法令,此種非人道的墮胎行為,我絕對不贊成;二、據說最近警察人員調動時,除本人外,眷屬並無旅費,應拿出理由編列預算,不可使警員吃虧;三、對社會之不良風化,必須加強取締;以上是詢問外的建議,茲就詢問條所寫各點詢問:1.本人看法警務處不單祗增設分局,同時各地警務交通亦有加強之必要;2.關於臺煤增產方面,須能把握重點:(一)公定價格應力求平允;(二)增產須增本;3.礦用坑木(支柱) 普遍缺乏,應提早向外輸入;4.省政府對煤業之管理,應請當局授權與該會,俾能真正負起「煤業調整」之責;5.省政府現時對煤炭施行一種運輸管理辦法,此辦法欠妥當,應設法改善;6.關於煤礦貸款些望主席考慮增加貸款;7.聽說過去接受美援之礦坑不能貸借,我認為此點不妥,美援並非無限量供給,故其困難情形與普通業者並無二樣;8.關於外銷問題:應保留臺煤輸入韓國的外銷路線;9.關於臺北縣樹林中學校長的問題,究竟事實真象如何?補充詢問:關於外銷問題,為保留外銷韓國路線,可以參加二萬噸,那麼在六個月之中每月不過是三千噸,我想不致影響本省的用煤;附:議員李建和書面詢問各點:一、 應嚴格取締黃色毒害,加強社會教育;二、本省山林土地等則迄尚無適當調整,實有改善之必要;三、北縣樹中校長李振雲因招生及見校涉嫌舞弊尚未結案,竟突離臺赴美,究竟其出國是否奉派,有否辦妥移交,請見告;四、未知進口貨物之檢查管制與緝私方面有無加強之計劃?五、應多計劃慈善救濟院或習藝所之設立,以安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