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國民負擔,有三點請教主席:一、稅收問題;二、公賣收入問題;三、愛國獎?銷售問題;一、課稅應以所得多少而計課,而國民所得應扣成本費和營業管理費,才能算為生產所得,主席以為如何?二、今年預計公賣收入九億七千萬,要繳庫四億八千五百萬,餘則為成本及管理費,此繳庫為國民消費所負擔,以此課稅原則看來,是否正當?三、省政府發行愛國獎?,應和愛國公債一樣,有其標準和目標,以現在財政範圍為經濟目的,不能無限制發行;四、因配合土地改革,公營事業開放民營,其中經行政長官公署、魏主席等幾個階段,其所經營不甚理想,因此工礦單位應盡量開放民營;五、省政府現所採取之貿易政策,不應形成三角貿易之狀況,如羽毛等輸出要經過香港到美國,此地貿易受種種限制,而自由貿易確屬需要;六、本省香蕉主要外銷日本,而日本有種種苛刻條件,省政府應迅謀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