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農會業務檢查問題:業務檢查方面應該嚴格執行,發現有流弊貪污情形發生,就應該豪不客氣的嚴辦;二、薄荷品種改良問題:農林廳對薄荷品種改良實應設法指導;三、林產管理局方面對木材之出售辦法到底是配售好,還是標售好?希望林產管理局特別加以檢討,恢復採取牌價配售辦法,直接配售給工會或消費者;四、造林放租地之過戶問題:現在轉讓事實既有,然而不能過戶,承租人無法續管理,便秘密轉讓,實應檢討謀求改善辦法;五、彰化縣花壇鄉灣子口國有保安林回收自營案:農民造林有缺完善,山林管理所應予指導,使其加入護林協會,俾能達成造林保林目的。補充質詢:租地造林過戶,希望通令不要拖得太久,不要有佣金才辦,應該要下面的人規規矩矩辦事。能否請臺中山林管理所會同民意機關或縣政府鄉公所組織專案小組辦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