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議會第二屆第二次大會議員王宋瓊英、林牛港提案,建議政府取消現行劃分養蠶區域辦法,准由收繭廠商自由競爭,以利提高品質及養蠶農戶之收入案,暨羅東蠶絲廠廠長黃裕請願為,建議重新公平劃分民國五十年度推廣養蠶地區案,暨苗栗蠶絲廠廠長甯實請願為,建議政府維持現行蠶業分區推廣辦法,藉以安定蠶業,確保蠶農利益案,三案併案,經大會決議,由議員陳重光(召集人)、黃運金、吳泉洝、潘福隆、張富等五人組織蠶業推廣區域問題調查小組,訂期調查報會,該小組決議函詢各有關縣市及鄉鎮民意機關及政府公所對蠶業推廣區域之劃分或自由推廣等問題,提供意見。嗣擬具糾紛調查報告書,送請省政府辦理。另花蓮縣壽豐鄉民謝金波等三十三人同案由請願。本會第二屆第三次大會議員賴森林同案由提案,經決議交該小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