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獅潭鄉民王萬麟等三十五人請願為請轉請林務局對於大湖事業區第九林班內原有墾戶緣故農民所墾?地,准予繼續承租案,暨南投縣水裡鄉民林水金等一一五人請願為請林務局將集集事業區第二十六林班及第四林班土地,准予放領於現耕農民並收回具結限定暫准經營二年之成命案,暨高雄市永昇泉木行蔡銘錐請願為林務局巒大林區管理處違約銷售殘材案,三案併交農林審查委員會組織小組調查,並推請議員蔣天降(召集人)等五人調查報會,擬具王萬麟暨蔡銘錐等請願案調查報告書,送請省政府辦理,暨擬具林水金等請願調查報告書,經決議,退回小組重新研議報會,再擬具林水金等請願案再議報告書,經決議,送請省政府辦理。王萬麟之弟王萬全請願為承租大湖事業區第九林班案,經決議送請省政府重新調查辦理。

苗栗縣獅潭鄉民王萬麟等三十五人請願為請轉請林務局對於大湖事業區第九林班內原有墾戶緣故農民所墾?地,准予繼續承租案,暨南投縣水裡鄉民林水金等一一五人請願為請林務局將集集事業區第二十六林班及第四林班土地,准予放領於現耕農民並收回具結限定暫准經營二年之成命案,暨高雄市永昇泉木行蔡銘錐請願為林務局巒大林區管理處違約銷售殘材案,三案併交農林審查委員會組織小組調查,並推請議員蔣天降(召集人)等五人調查報會,擬具王萬麟暨蔡銘錐等請願案調查報告書,送請省政府辦理,暨擬具林水金等請願調查報告書,經決議,退回小組重新研議報會,再擬具林水金等請願案再議報告書,經決議,送請省政府辦理。王萬麟之弟王萬全請願為承租大湖事業區第九林班案,經決議送請省政府重新調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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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0034330052003
資料類型:
類型:檔案
描述層次:件
著作者:
台灣省議會
描述: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備註:關連:(53)8林0字第3056號林福慶陳情案。
日期:
1963-06-21
格式:
實體描述—數量:193
範圍:
1963-06-21
管理權:
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
現典藏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使用限制與授權說明: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於2018年去任務化,現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供系統數位圖檔閱覽服務,史料實體檔案移交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地方議會議事錄屬各地方議會所有,若需申請授權者,請逕洽原件典藏單位。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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