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議會代電嘉義縣、臺南縣、市政府為嘉南地區於五三年元月十八日發生強烈地震,災情奇重,正副議長親赴災區慰問,請查照案。並提出訪慰報告,經決議送請省政府辦理。本會第三屆第二次大會議員吳泉洝、蔡錦棟、陳華宗、蔣天降、李雅樵動議為嘉南地區地震災情嚴重,擬請另行組織調查小組前往災區調查災情,以示關切案,及議員梁許春菊、劉金約、徐堅、張富、蔡鴻文動議為嘉南地區此次遭逢空前震災,亟應組團前往災區慰問案,經決議併案組織小組,以議員陳華宗(召集人)等實地調查及慰問,並擬具報告書,送請省政府辦理。及議員許世賢、蔡錦棟、吳泉洝、蔣天降、林福地動議為建議省府飭令臺灣產物保險公司等迅速給付嘉義市一一八火災之保險金案,經決議,併本會嘉南震災調查報告書,送請省政府辦理。本會第三屆第三次大會議員梁許春菊動議為明瞭「一一八」嘉南震災復舊措施情形,擬邀請財政、社會、建設、教育、交通及糧食各廳處局於下週駐委會議時,列席報告,可否請公決案,經各廳處局長列席報告後,經決議提出對嘉南震災復舊措施建議八項,送請省政府辦理。暨本會正副議長於第三屆第五次大會提出嘉義市震災延燒房屋保險問題報告,送請省政府辦理。及中央產物保險公司蘇曾覺陳情為奉令研議提高前嘉南地區震災慰問金案,籲請察核案。及本會五四年二月十八日歲一字第三○三八-三號函請省府提高嘉南地區震災火險救濟金為百分之二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