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政府奉令自四十三年起停發臺灣省臨時省議會議員及職員之鐵、公路免費優待乘車證。省議員及職員因公乘車比照立法委員乘車辦法,准以使用鐵、公路換票憑證先行記帳,按期結算,由本會編列預算按期付款。

臺灣省政府奉令自四十三年起停發臺灣省臨時省議會議員及職員之鐵、公路免費優待乘車證。省議員及職員因公乘車比照立法委員乘車辦法,准以使用鐵、公路換票憑證先行記帳,按期結算,由本會編列預算按期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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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0020160442008
資料類型:
類型:檔案
描述層次:件
著作者:
台灣省臨時省議會
描述: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日期:
1953-11-19
格式:
實體描述—數量:19
範圍:
1953-11-19
管理權:
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
現典藏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使用限制與授權說明: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於2018年去任務化,現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供系統數位圖檔閱覽服務,史料實體檔案移交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地方議會議事錄屬各地方議會所有,若需申請授權者,請逕洽原件典藏單位。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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