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省警務處檢送警務處主管業務範圍,有關本省人民權利義務規章十三種電請審議。一、台灣省各縣市車輛登記檢驗及發給牌照辦法。二、台灣省各縣市整理交通秩序辦法。三、台灣省各縣市特種酒家管理辦法。四、台灣省各縣市特種酒家女侍應生管理辦法。五、台灣省各縣市特種酒家女侍應生健康檢查辦法。六、台灣省各縣市腳踏車業管理規則。七、台灣省各縣市(局)流動人口登記管理辦法。八、台灣省各級警民協會組織通則。九、台灣省平地人民進入山地管理辦法。十、台灣省各縣山地鄉青年服務隊章程。十一、台灣省山地人民借用獵槍及給予彈藥辦法。十二、台灣省保護製糖原料甘蔗辦法。十三、台灣省戒嚴時期取締流氓辦法。

台灣省警務處檢送警務處主管業務範圍,有關本省人民權利義務規章十三種電請審議。一、台灣省各縣市車輛登記檢驗及發給牌照辦法。二、台灣省各縣市整理交通秩序辦法。三、台灣省各縣市特種酒家管理辦法。四、台灣省各縣市特種酒家女侍應生管理辦法。五、台灣省各縣市特種酒家女侍應生健康檢查辦法。六、台灣省各縣市腳踏車業管理規則。七、台灣省各縣市(局)流動人口登記管理辦法。八、台灣省各級警民協會組織通則。九、台灣省平地人民進入山地管理辦法。十、台灣省各縣山地鄉青年服務隊章程。十一、台灣省山地人民借用獵槍及給予彈藥辦法。十二、台灣省保護製糖原料甘蔗辦法。十三、台灣省戒嚴時期取締流氓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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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0010120040004
資料類型:
類型:檔案
描述層次:件
著作者:
台灣省參議會
描述: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日期:
1951-09-17
格式:
實體描述—數量:56
範圍:
1951-09-17
管理權:
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
現典藏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使用限制與授權說明: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於2018年去任務化,現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供系統數位圖檔閱覽服務,史料實體檔案移交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地方議會議事錄屬各地方議會所有,若需申請授權者,請逕洽原件典藏單位。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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