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省警務處檢送警務處主管業務範圍,有關本省人民權利義務規章十三種電請審議。一、台灣省各縣市車輛登記檢驗及發給牌照辦法。二、台灣省各縣市整理交通秩序辦法。三、台灣省各縣市特種酒家管理辦法。四、台灣省各縣市特種酒家女侍應生管理辦法。五、台灣省各縣市特種酒家女侍應生健康檢查辦法。六、台灣省各縣市腳踏車業管理規則。七、台灣省各縣市(局)流動人口登記管理辦法。八、台灣省各級警民協會組織通則。九、台灣省平地人民進入山地管理辦法。十、台灣省各縣山地鄉青年服務隊章程。十一、台灣省山地人民借用獵槍及給予彈藥辦法。十二、台灣省保護製糖原料甘蔗辦法。十三、台灣省戒嚴時期取締流氓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