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名:資源委員會各廠礦留用日籍技術人員案(一)(003-010102-0057)

卷名:資源委員會各廠礦留用日籍技術人員案(一)(003-010102-0057)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典藏號:003-010102-0057
資料類型:
型式:靜態圖像、文字
檔案層級:卷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人事-人事調派、人事-外僑
人名資訊:于瑞年、何應欽、孫越崎、宋子文、張家祉、張羣、王世杰、王雲五、翁文灝、蔣夢麟、許本純、謝樹英、錢昌照、阮鴻儀、黃育賢
地名資訊:上海、北平、南京、博山(山東)、大同(山西)、天津、太原(山西)、安慶(安徽)、廣州、武昌(湖北)、歸綏(綏遠)、淄博(山東)、淄川(山東)、青島、高雄
描述:
內容描述:華北鋼鐵有限公司籌備委員會石景山鋼鐵廠所屬煉焦廠遵照計畫積極修整並將工作情形列具工作進度表按月報送在案擬徵由德籍工程師{#西伯爾#}為該廠工程師俾資協助煉焦事業之設計改進以利廠務呈請鑑核經行政院訓令經再予審籌以暫從緩辦為宜華北鋼鐵公司籌備委員會為該奉北平市警察局令西伯爾返國該員對煉焦有三十年經驗呈繳該員前由井陘煤礦石門煉焦廠發給之服務證明書照片一張呈請鑑核轉請外交部免予遣送回國經指示北平行轅令西伯爾前往警察局報到聽候下次遣送唯在未遣送以前可暫准由石景山鋼鐵廠具保留用後又呈送該僑各項證明文件轉洽外交部准予留用經外交部指示該僑係屬納粹黨員應予遣送回國仍請轉知該僑前往警察局報到聽候下次遣送唯在未遣送以前可暫准由石景山鋼鐵廠具保留用等
版本:原件
保存狀況:良好
出版者:
出版者:數位化執行單位:國史館典藏國家檔案與總統文物數位化中程計畫
日期:
時間(起迄):1946/03/04~ 1947/11/19
格式:
數量:1
語言:
語文:中文
關聯:
檔案層次:資源委員會檔案-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人事-資源委員會各廠礦留用日籍技術人員案(一)
管理權:
典藏地:國史館新店辦公室
瀏覽使用限制:開放
影像使用限制:限閱
原檔使用限制:開放

授權聯絡窗口

秘書處秘書科
02-23161062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

評分與驗證

請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

star star star star star

推薦藏品

卷名:徵集知識青年從軍及資源委員會職...
卷名:徵集知識青年從軍及資源委員會職...
卷名:資源委員會各單位成立員工勵進會...
卷名:資源委員會各單位成立員工勵進會...
卷名:資源委員會各單位保送職員出國實...
卷名:資源委員會各單位保送職員出國實...
卷名:資源委員會各附屬機關員工福利事...
卷名:資源委員會各附屬機關員工福利事...
卷名:資源委員會各附屬單位戰時生活貸...
卷名:資源委員會各附屬單位戰時生活貸...
卷名:遵辦中央機關改定生活補助費及米...
卷名:遵辦中央機關改定生活補助費及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