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部落格
Facebook專頁
ENGLISH
珍藏特展
目錄導覽
技術體驗
成果網站資源
目錄導覽首頁
HOTKEY快速導覽
內容主題
典藏機構
進階搜尋
資源聯盟
首頁
目錄導覽
內容主題
檔案
台灣地區地方文獻
首頁
目錄導覽
典藏機構與計畫
國家圖書館
國家圖書館國家典藏數位化計畫
台灣地區地方文獻典藏數位化計畫
現行民法修正前繼承人向他繼承人拋棄其繼承權者,既已檢附印鑑證明,得免附拋棄繼承權人之戶籍謄本
推薦分享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107737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高雄市地政處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0高市地政一字第 15630號;印鑑證明;繼承權
出版者:
高雄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1-11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資訊
高雄市地政處函(1991-11)。[現行民法修正前繼承人向他繼承人拋棄其繼承權者,既已檢附印鑑證明,得免附拋棄繼承權人之戶籍謄本]。《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聯合目錄》。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item/00/13/b5/4e.html(2019/05/07瀏覽)。
直接連結
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item/00/13/b5/4e.html
評分與驗證
請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
感謝您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為了讓資料更容易被檢索利用,請選擇和這項數位資源相關的詞彙:
印鑑證明
拋棄繼承
戶籍謄本
繼承權
請填入更適合的關鍵詞
推薦藏品
垂花與豎材~天官晉祿
國軍義助,搶修八寶圳
表2-9 大成殿次間B2木構件損害因...
表2-3 大成殿楹構件損害因子分析表...
融資質疑,面對面溝通
容身大愛,重建戶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