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同為公教員工' 其中夫已依規定報領親屬實物配給達最高口數' 其妻可否再報領其父母實物配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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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8707029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高雄市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76高市府人四字第 18588號;公教人員;實物配給
出版者:
高雄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87-08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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