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名:據大東公司函稱訂定合同應俟滬俟英使到滬核准再寄京等語除將大東合同暫留外乞查照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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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館藏號:02-02-001-04-011
資料類型:
資料型式 :函
層次:件
著作者:
產生者:商務大臣盛宣懷
描述:
版本:抄檔
日期:
光緒28年10月27日
格式:
頁數:1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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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02-27898284
archives@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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