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礎 在 第八章:臺灣地方自治聯盟 分類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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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系列名:台灣近代民族運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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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新運動維繫民眾熱情,透過實際政治運營教育民眾;第二,地方自治制度乃民主政治基,非確立不可;第三,總督當局本亦有改革地方自治制度計劃,內部卻未一致,故臺人應主動表明改革之意願,支持開明官吏。臺灣地方.....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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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系列名:台灣近代民族運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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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及決議。宣言要旨在於確立立憲政治之基──地方自治──以為島民政治解放之第一步,促使臺灣之政治建立於立憲政治之大道,用以伸張民權。宣言中具體說明臺灣制度改革內容,第一依普通選舉賦與公民權、第二確立州.....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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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系列名:台灣近代民族運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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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恩澤,基工作有四:第一必須改革地方自治制度,附與住民以公民權;第二確立司法權之獨立與行政裁判所之設置問題;第三為人材之登庸與教育機關之開放;第四為金融產業問題。最後以「各外地之統治必須以臺灣統治.....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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