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後字詞)無法查詢, 因為 聯合目錄 的查詢上限是256個字。
共找到 23 筆符合的資料
燒瓦,伐木造廬舍,以奠民居。分都中為東安、西定、寧南、鎮北四坊,坊置簽首,理庶事。制鄙為三十四里,里有社,社置鄉長;十戶為牌,牌有首;十牌為甲,甲有首;十甲為保,保有長;理戶籍之事。勸農桑,禁淫賭,詰.....more
食。結黨閒遊。縱談閒事而已。及問以國家之事。則茫然不知所宗。其稍點者則曰吾輩學者。何與他事。所謂農者。窮鄉僻壤之間。黧其面。塗其足。終日勞勞。無時或息。祇望其所謂甘蔗園蕃薯簽而已。至菌病之害。蟲蝗之災.....more
〕 ◎◎ 迎歸其爐,朝夕上香,屆時仍送諸廟。廟之祭祀,爐主主之,并掌其公產。 ◎◎ 簽首 簽首為管理街坊公事之人,照例街眾#(之)〔充〕,請官加#,街眾.....more
居讀書為 樂。淡自開闢以來,尚無志乘,乃集弟友纂稿,藏為後法,文獻以存。六年,孫爾準巡臺,至竹塹,用錫請建廳城,並董工役。既竣,敘同知銜,嗣改京秩。十四年,入都供職,簽分兵部武選司。翌年,授禮部鑄印局.....more
來臺簽押;李鴻章希圖了事,斷不可行。必不得已,查外國近年聯二、三國為同盟密約,我可急挽英、俄或請外國,從公剖斷。不可專從李鴻章辦法。割臺,臣不敢奉詔。且王靈已去,萬民駭憤已極,勢不可遏。朝廷已.....more
不為籌解之理。委用官員,請照江蘇成例。各官到閩之後,量缺多少,簽分發往。學政事宜,並歸巡撫兼管。勘轉命案,即歸臺灣道 就近辦理。其餘一切建置分隸各部之政,從前已有成議,毋庸更張。專候諭旨定案,即飭次第.....more
個月,方可授受』。博文以為遲,乃定兩月。而割臺之約成。三月二十三日,各簽草約。其第二款曰:『清國將臺灣全島及附屬各島嶼,又澎湖列島,即英國格林尼次東經百十九度起至百二十度止、及北緯二十三度起至二十四度.....more
四坊,坊置簽首理民事;制鄙為三十四里,置鄉長,行鄉治之制。東寧初建,制度簡陋,乃教民燒瓦,建宮室衙署。禮待避亂搢紳。凡諸宗室,皆贍給之。分諸土地,又行寓兵於農之法,臺灣以安。初,荷人既喪臺灣,謀恢復.....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