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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關具體劃分縣市鄉鎮自治事項與委辦事項之重點及其改善後之利弊在何處?二、推行公共造產,以裕縣市鄉鎮自治財源,如有造就,是否又會被中央拿去?民政廳廳長有無保障否?三、關於人口增加率,有無具體辦法,使民理解而樂於接受之人口緩和辦法?四、關於選舉問題,將來各級各種選舉是否可以同一日合併辦理,使時間及經費得以節省;五、監察院提出五害之一為「地政」,對於此看法有何辯明之意思或予以承認?六、有關發生警員舉槍自殺之事件,有何防止或改善辦法?七、違章建築拆除隊最為擾民之一,有無解散或廢止之用意?否則時常發生命案與糾紛;八、監察院提出五害之一為「警員」,對此有無改善之具體方案?九、關於「妓女管理辦法」應於民國五十年十二月底取締完畢,現為時將屆,請問有無遵守辦法?十、關於烏?病在嘉義縣辦理情形如何?十一、關於公保問題,據說省立醫院全部辭退公保,到底情形如何?有無廢止或改善之辦法?十二、現在全省失業人數有多少?失業保險何時才要實施?十三、關於興建國民住宅要與警務處違建拆除隊配合一節;十四、關於辦理移民情形未知如何?十五、婦女教養所至今已有多少人出所及出所後之情形如何?各縣轄市自來水廠均是由縣轄市之經費所興建的,現在是否可以保證縣轄市之自來水廠均可發還各縣轄市?有關中信局通知停止公保以及簽約回扣事件,請據實報告,並應予以解決。

一、有關具體劃分縣市鄉鎮自治事...

轄市之自來水廠均可發還各縣轄市?有關中信局通知停止公保以及簽約回扣事件,請據實報告,並應予以解決。 1998-12-21 版本:原件 來源:承 保存狀況:良好 003-02-04OA-06-6-2.....more

1501/1578
一、中央民意代表如監委、立委、國大代表自當遷後已十餘年,是否應該建議中央予以改選,是否考慮建議?二、臺灣省地方自治通則網要到了內政部,是否有意建議中央迅予提送立法院審議通過?三、各種選舉法規正在修改中,要辦理公正選舉,必須要將軍區內所有的票櫃來出來,才能選賢與能;四、關於小數敗類的退役軍人偷伐樹木之事及防止山胞不想耕種的情事,希望民政廳趁早設法;五、關於兵役處問題:1.年屆二十八─三十歲之二十、二十一及二十二年等高年次役男停征辦理情形;2.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年次役男可否援照二十、二十一、二十二年次役男之例辦理;六、關於人事處問題:省政府廳長之任用資格之規定;七、1.關於人力車輛加裝馬達問題;2.關於警務處人事問題:3.關於交通警察及公路警察之素質及品行問題;4.請嚴格取締地下舞廳問題;5.如何減少及防止兇殺傷害案件問題;6.如何取締不良少年組織問題;7.關於高雄市楠梓區五常里一三二號全體民?代表陳秀霞檢舉楠梓分駐所劉巡官及管區陳警員,於本年十一月中旬募捐警民協會會費時發生不法情事一案;8.關於臺中市南區正義里合作街二號游金土陳情案;9.關於五害問題,為改善政風樹威立信,首應清除五害〈司法、警察、稅務、地政及核發執照等〉;八、關於社會處方面;1.根據十月二十八日中華報報載;有關臺中市北區合作社經理及理監事涉嫌勾結借款之私肥案;2.合作社、農會及漁會等各種選舉〈如理監事等選舉〉,應取銷委託投票辦法案;3.關於榮譽國民之家收容人數及輔導管理問題;4.關於國民住宅興建問題;5.有關臺北縣私立大同育幼院虐待院童之事;6.關於失業及貧民救濟之辦理情形如何?九、關於地政局方面:1.政府要實施土地重劃,對於配合建立現代化農村有否兼顧?2.地政人員與人民關係密切,請多多培養本省籍高級地政人材!十、關於衛生處方面:1.關於警政問題;2.關於各省立醫院醫師之獎助辦法案;3.關於公保問題;4.請研究管理醫藥廣告的刊登;地方自治通則自應儘速予以通過,並將省主席改為民選始為合理;公路局或機關之交通車如有違反交通規則,應予以取締。

一、中央民意代表如監委、立委、...

;地方自治通則自應儘速予以通過,並將省主席改為民選始為合理;公路局或機關之交通車如有違反交通規則,應予以取締。 1998-12-21 版本:原件 來源:承 保存狀況:良好 003-02-04OA-06.....more

1502/1578
一、臺北市市長不停職准予辭職的問題;二、當選議員或民意代表不出席會議時,以候補人來出席開會,以資民意暢達;三、議員的任期原為三年,現在要加一年改為四年,如止是否會損失政府的威信;四、臺灣的人口增加率,最多是什麼地方?五、有關鄉鎮兵役協會幹事應增加為二人以上才行;六、勞工保險養老者應滿六十歲才准領養老金,這樣才公充;七、有關日據時代之農會會員其理事長與總幹事身價不公平問題;八、社會處輔導各種社會團體,不如輔導儒教為佳,應該輔導莫強取締,希望社會處多加研究;九、中學以上畢業生失業者有多少人?十、警察取締小包車時,要看實際情形去辦,不會發生危險可放寬者應多放寬,不要以獎金為目的;十一、警民協會應予取銷,以免叫警察去收警民協會的會費,而妨礙警員的公務;十二、為便民起見,入山證可以商人最近的契約為證明,准發給入山證,不要再開證明,這樣可以減少麻煩;十三、關於密醫取締應要慎重,不要?枉好人;十四、小公務員如被欺侮,希望人事處長准小公務員越級訴願,這樣行政才能辦好;十五、做大官的可兼幾項職為限?十六、有關臺肥五廠葉祥端、黃演材疑?職被起訴,其判決無罪,為何不准復職?十七、請問本省人中七十九點九有幾人?十八、考績在八十分以上如「汪震殺死張昌年」及「呂志超」等犯罪者有幾人?十九、土地及房屋臺帳謄本應准予人民申請,以減少糾紛、訴訟等;二十、等則、地目調查結果,等則有升高否?二十一、實物土地券如舊稅金過三以上沒有納的是否可以免繳呢?

一、臺北市市長不停職准予辭職的...

呢? 1998-12-21 版本:原件 來源:承 保存狀況:良好 003-02-04OA-06-6-2-00-00139 .....more

1503/1578
一、目前報載民政廳主計室主任某某?帶女友擅入臺中市賓館住宿,其真象如何?二、請設法改善政風,轉移社會風氣;三、請制定人口政策,俾改善人民生活;四、關於本省地方自治法規之修改問題;五、地政人員常聞有藉職務便利,勾結土地代書舞弊,請廳長飭地政局長注意整飭,以免流害人民;六、關於移民問題;七、關於興建國民住宅問題:八、對於公保、勞保之委託醫院,應普遍委託每一地區,就近請診;九、關於警察人員對於刑事被告,必須刑事被告犯罪行為確立,才能給他掛牌照像,以重人權,請教警務處長高見如何?十、政府對於各項募捐,如硬性規定多少則不是募捐,?可能逼老百姓去自殺,故募捐之行為,請三思而後行之,以免發生不良後果;十一、提高及改善警察人員之待遇;十二、請政府嚴禁刑求取供,以保障人權,而申法治;十三、違章建築之處理問題;十四、不良少年之取締問題;十五、有關省府印刷廠在臺中設有辦事處之學徒,其待遇?低得不堪想像,似應酌加調整,未知主管方面高如何?十六、我國現行之公務人員人事制度明年起將有重大革新,新方案為仿照美國及加拿大人事制度實施職位分類,請教人事處汪處長對此新措之高見如何?十七、請設法調整各機關工友實物配給?房租津貼,俾安其生活而利工作;十八、關於前第三總醫院借用省立臺中醫院地皮,亟應收回,以便臺中醫院擴建;十九、關於原子塵防範問題。

一、目前報載民政廳主計室主任某...

;十八、關於前第三總醫院借用省立臺中醫院地皮,亟應收回,以便臺中醫院擴建;十九、關於原子塵防範問題。 1998-12-21 版本:原件 來源:承 保存狀況:良好 003-02-04OA-06-6-2.....more

1504/1578
甲、警政:一、民意代表是政府與人民間的橋樑,特別提出來建議郭處長今後應加強警察品德教育和提高警察的素質;二、有關警察自殺的事件,應歸究出其自殺之動機之原因,做為補救之參考〈待書面答覆〉;三、關於警民協會的經費由警察代理收費之問題;四、有關警民協會如無把握籌措經費的話,必須建議政府正式編入預算,希望郭處長建議上級採納;五、關於警察造產一事,希望警察如要造產就應增加造產經費才對;乙、地政:一、租佃委員會有無組織規程,現各縣市均未照規定做,希望地政局查查看〈待書面答覆〉二、請興建桃園土地改革成果陳列?,以壯觀瞻而保持國家榮譽〈待書面答覆〉;丙、社會:一、關於漁會改選問題,尚未選出者希速辦;二、勞工保險部的組織至今本席尚不明瞭究竟歸屬何處?三、請問全省目前失業者有多少?請就業輔導中心加強就業輔導工作;丁、衛生:一、希望我國之藥材及醫術能在國際間獲得認識,以提高國家地位及聲譽;二、關於農藥之管理問題;三、有關臺北市之煤氣廠,建議將該廠遷移郊外,不則影響臺北市民之健康太大;四、檢舉密醫及偽藥一事有些人士反對,不過為了保障人民的生命及健康,我仍主張必須嚴格取締;戊、民政:請將鄉鎮民代表之任期與鄉鎮長之任期修改為四年,以便配合現省自治法規;二、鄉鎮長之任期是否可不加以限制,任其繼續競選連任一節;三、建議將現村里民大會每二個月開會一次改為六個月一次,其次關於規定縣市長需至村里督導村里民大會一節,建議廢止這一道規定〈待書面答覆〉;四、目前調解委員任期僅係一年,建議將調解委員之任期改為四年〈待書面答覆〉;五、有關縣市議員之研究費一律支七八○元,請廳長指教說明;六、請專案將臺北市戶政考察之臨時員正式編入編制內,以提高戶政工作之效率;七、同仁曾詢及民政廳主計室主任發生桃色案件,承廳長答廳調查後答覆,現同仁甚願認識該主任,請廳長介紹如何?

甲、警政:一、民意代表是政府與...

效率;七、同仁曾詢及民政廳主計室主任發生桃色案件,承廳長答廳調查後答覆,現同仁甚願認識該主任,請廳長介紹如何? 1998-12-21 版本:原件 來源:承 保存狀況:良好 003-02-04OA.....more

1505/1578
一、自治通則中央何以遲未頒佈,究竟原因何在?二、本省物質建設較心理建設為進步,其故何在?三、縣市政府與縣市議會發生糾葛時,上級監督機關不許縣市議會休會抗議,根據何項法令得予箝制;四、本省第五屆縣市議員選舉在即,對編造選舉人名冊發現遺漏時,有何補救辦法?五、選舉監察制度修正後各方面反應都甚良好,在執行上會不會發生困難?六、民政廳現有專門委員名額問題;七、本省官場或大或小集會聲聲口口都在喊著反共抗俄、反攻大陸、注重節約、改移社會風氣,迄至目前為止,推行戰時生活如何?八、關於山胞平地化的問題;其次請教警務處四點:一、臺灣治安雖較東南亞各國為佳,但近來作奸犯科案件有增無減,誠足隱憂,治安當局有何管教對策?二、公營事業機構工廠均有配置員警負責警負責警衛,非員警駐廠警衛之必要性何在?三、各縣市局外務警勤人員,不可讓其在現任地服務過久,容易發生弊端,貴處長是否同此見解?四、警察人員生活清苦,應該籌集員警福利互助基金,以資調濟?三點請教社會處:一、惟有建立社會安全制度才能打擊共產主義;二、人民團體都不健全有無調查其原因所在?三、本省失業人數不少,形成社會嚴重問題,有何解決辦法?其次請教人事處:一、公務人員保險實施後迄至現在,是否有發現須要改進部份?二、公教人員年終獎金發給問題;最後再補充關於兵役的問題。

一、自治通則中央何以遲未頒佈,...

否有發現須要改進部份?二、公教人員年終獎金發給問題;最後再補充關於兵役的問題。 1998-12-21 版本:原件 來源:承 保存狀況:良好 003-02-02OA-04-6-2-00-00251 .....more

1506/1578
一、第五屆各縣市議員選舉名額依四十五年度戶口普查人數為計算標準乃屬不切實際,應予改正一節;二、選舉票應依實際公民數印刷,不得以任何理由多印,以杜流弊;三、戶口在五天內遷移期間,不及列入,仍應准在原處投票,以免喪失投票權一節;四、選舉公報費應由公家負擔一節;五、圈票用之圈戳內加刻一「正」;一、第五屆各縣市議員選舉名額依四十五年度戶口普查人數為計算標準乃屬不切實際,應予改正一節;二、選舉票應依實際公民數印刷,不得以任何理由多印,以杜流弊;三、戶口在五天內遷移期間,不及列入,仍應准在原處投票,以免喪失投票權一節;四、選舉公報費應由公家負擔一節;五、圈票用之圈戳內加刻一「正」字,以便鑑別一節。字,以便鑑別一節一、第五屆各縣市議員選舉名額依四十五年度戶口普查人數為計算標準乃屬不切實際,應予改正一節;二、選舉票應依實際公民數印刷,不得以任何理由多印,以杜流弊;三、戶口在五天內遷移期間,不及列入,仍應准在原處投票,以免喪失投票權一節;四、選舉公報費應由公家負擔一節;五、圈票用之圈戳內加刻一「正」字,以便鑑別一節;六、關於兵役方面問題;七、警察人員年來為維護全省治安,不眠不休的犧牲精神,至表敬佩,但有些處置與不良的作風,還是應該澈底改良;八、衛生處方面問題;九、社會處方面問題;十、關於養子女國民身分證上應否記載養父母姓名一節;十一、關於年終獎金問題;十二、關於房租津貼問題。

一、第五屆各縣市議員選舉名額依...

該澈底改良;八、衛生處方面問題;九、社會處方面問題;十、關於養子女國民身分證上應否記載養父母姓名一節;十一、關於年終獎金問題;十二、關於房租津貼問題。 1998-12-21 版本:原件 來源:承 保.....more

1507/1578
一、高雄市三民分駐所所長王金榜包庇親戚違章建築案;二、高雄市博愛路派出所侵占民地修建警察宿舍案;三、高雄市第一分局單獨控告市民林罔市,已蒙市府准許修理之房屋為侵占為法院起訴,貴處看法觀感如何?四、本屆選舉瞬屆,貴處有否事先嚴令貴屬人員不得干與?五、對目前凶殺、竊盜案件日增,有無具體防止辦法?六、貴屬人員有時歐打民眾,貴處有無嚴令制止?七、警察人員素質應提高;八、警察之家辦理情形如何?九、攤販取締問題請放寬;十、娼、盜、賭是否有警人員包庇?十一、違章建築取締請放寬;關於民政部提出九點:一、目前政治風氣如何?各級人員舞弊案件是否較前減少?二、公教人員待遇改善情形如何?三、選舉法規修改後,本屆選舉有否注意前屆之缺點及修改後之特點?四、各級人員自修情形如何?素質是否提高?五、目前社會凶殺風氣熾烈,有無撲滅方法?六、社會倫理教育有無積極之倡導,其具體方法如何?七、臺北縣省議員李秋遠民主官司,民政廳看法如何?八、本屆高雄市議員比前一屆差一名,究何原因?九、關於兵役法之修改問題;關於衛生處部份,提出三點:一、省立醫院之醫師、護士及一般醫護人員、從業人員對於患者之態度,應請改善;二、醫藥費、治療費過高問題;三、各省立醫院各種腐敗情形應請改善;關於社會處部份:失業人口問題;關於人事處部份:人事制度應改善問題。

一、高雄市三民分駐所所長王金榜...

敗情形應請改善;關於社會處部份:失業人口問題;關於人事處部份:人事制度應改善問題。 1998-12-21 版本:原件 來源:承 保存狀況:良好 003-02-02OA-04-6-2-00-00253 .....more

1508/1578
議員陳愷質詢:一、警察調職升遷需送「紅包」,警察要拿自己人的錢,到最後還是拿老百姓的錢,要不得;二、關於警風紀,上次大會本人曾提過數個關於警風紀的案子,希望繼續再查;三、臺北、基隆等地,為何扣留了一千多輛三輪車,他們沒飯吃,不知處長高見如何;四、關於違友交通罰款;五、攤販擺設要不要領許可牌照?有沒有管理辦法?如何使他們安定生活;六、販賣各種門票被警拘禁,法令在那一條;七、違警被處罰拘留,有不服者可以申訴;八、只許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希望警察要按照韋警罰法來辦理;關於社會處有幾個建議:一、社會處有一個勞工保險局及人壽保險公司,是否開放民營,第一人壽保險公司董監事並原為勞工保險局所指定之勞工保險特約醫院皆為第一人壽保險公司董監事,如此對於兩公營事業機構營運有無影響;二、請取消各級學校附設合作社及嚴格切管理專兼營信用合作社,以維社會信用安定合作事業之意義;三、建議政府設立「貧民就業貸款」,使社會更趨安定繁榮;四、為使社會安全措施更進發展,建議省政當局早日籌建貧民醫院免費診治,以作他日實現公醫制度;五、為澈底解決房荒使人人有屋居住,請政府建築貧民住宅;收購三輪車要工友去轉業,效果一點都沒有;對外國人處理交通事件用警察局的名義,對我們中國人的處理是在交通處理小組,因為我看到你們罰款的條子是寫交通處理小組的名目,請問針對什麼原因設立交通處理小組;攤販有的發執照,有的沒有,沒有牌照一樣做生意,不是不守法,是好幾年沒有發牌照了;為何要取締黃牛呢?就是因他加票價,是違法的,沒有加票價就不違法,在違警罰法褚有一條是這樣的。

議員陳愷質詢:一、警察調職升遷...

發牌照了;為何要取締黃牛呢?就是因他加票價,是違法的,沒有加票價就不違法,在違警罰法褚有一條是這樣的。 1998-12-21 版本:原件 來源:承 保存狀況:良好 003-02-05OA-07-6.....more

1509/1578
議員郭石頭質詢:一、本省各縣市鄉鎮財政,由於財源無著,泰半仰賴於省政府之補助,就澎湖地區而言,較之本省東部為甚,如能推行造林,扶植銀合歡,不但可以培養水源,且可增加薪炭用材;二、政府對山地同胞特別予以優惠,山胞生活改善,但友觀平地偏僻村落,不但生活水準不及山胞,即教育衛生諸設施亦皆有遜色;三、各地信用合作社吸收存款,大部為定期,其利息較為優厚,因無適當去處理運,致虧損利息頗鉅,欲求彌補;四、本省人口劇增,失業人數直線上升,對輔導就業方面,預算中列有相當可觀之輔導就業經費,但求職謀事者仍是很多,主管當局要輔導就業必須多方面聯繫,才能製造就業機會;五、臺南區漁會選舉糾紛未已,以私人恩怨互相傾軋,置漁民權益於不顧,如不事先防止,對南區漁民影響很大,何不依據法令大刀闊斧予以整理;六、警政機關偵獲一件偽造醫師執照案,未經破獲者定大有人在;七、偽藥充斥於市,現在已到非除不可之時,未悉主管當局將採何種有效措施;八、本省之澎湖固係離島地區,以是省立醫院,每感醫師缺乏,自從實施流動性之調動後,地方至表歡迎,望能繼續推行,以解決地方人民就醫之困難;九、政府為培植偏僻地區之醫師人才,增經特別規定在高雄醫學院專設得由澎湖及本島山地保薦進入該院修業,惟澎湖地區較為特殊,希望准許澎湖地區得保送一名進入該醫學院之本科肄業,以資應付實際之需要。

議員郭石頭質詢:一、本省各縣市...

進入該院修業,惟澎湖地區較為特殊,希望准許澎湖地區得保送一名進入該醫學院之本科肄業,以資應付實際之需要。 1998-12-21 版本:原件 來源:承 保存狀況:良好 003-02-05OA-07-6.....more

1510/1578
(一)人事:一、關於編制問題;二、臨時人員,其僱用時間好久?有的臨時到了十幾年還是臨時?三、關於職務代理制度問題;四、退休底缺病由原單位資深人員遞升抵補,不應在其他單位或另行牽親引戚,使原有人員有前途希望與保障;(二)社會:一、如何轉移社會風氣?(三)民政:關於縣市長貪污紅包問題;(四)警政:一、警務處過份集權;二、警務處份的業務檢查和工作考核;三、警務處各課、室之幕僚單位,本位主義過重,只顧本單位業務如何問題;四、編制及人事制度不合理問題;五、工作與預算不能配合問題;六、督察工作流於形式化;七、警察對人民有關的事情;八、關於恢復刑事警察總隊加強地方治安問題;(五)衛生:一、對各衛生所應充實設備,提高衛生人員待遇及素質;二、對港口防疫措施,應切實加強並提高警覺;三、對都市環境衛生推行緩慢,應迅速改善;關於社會方面提出八點的歪風:一、奢侈之風;二、紅包之風;三、奉迎之風;四、報復之風;五、虛偽之風;六、色情之風;七、頹唐之風;八、賭博之風;這幾種問題發生,應該改正,希望從政府各單位來改進起:一、關於失業問題,希望建立一個人一個職務;二、「身教重於言教」,機關政府的官長一定要以身作則;三、應提倡正當娛樂,提倡運動,要大眾化,給青年一個出路;四、要表揚好人好事應詳詳細細原原本本的講出來,他是如何的好,壞的人則不要寫的太詳細;五、希望社會處要領頭來做,使社會的風氣變好;關於警政方面:一、一個攤販因很小的事情而處罰七天的拘留,亦沒有給他申敘,裁?書亦沒有給他,這是否合法律的程序;二、警察仍然有扣留不是違禁品或是危險品的情事,是否可以改為通過警告來處罰他本人,不要把東西扣留;三、關係員林的兇殺案請詳細說明一下。

(一)人事:一、關於編制問題;...

。 1998-12-21 版本:原件 來源:承 保存狀況:良好 003-02-06OA-08-6-2-00-00204 .....more

1511/1578
議長謝東閔〈主席〉:從衛生方面請謝清雲議員提出中心問題;議員謝清雲質詢:一、關於省立醫院管理運營問題:1.藥價及便民門診手續問題;2.便民門診手續問題;二、為改進省立醫院之業務,應改進內容,最好指定議員一、二人列席,以便能提供意見,而其改進辦法更能臻密;三、開放性經營及醫師待遇問題;四、省立醫院醫師獎助金與醫師在外開業問題;五、特種醫院之醫師獎助金,應妥善予以調整;議員黃光平質詢:省立醫院所規定之醫藥費與勞保局所規定之藥費不一致,到底省立醫院標準太高,或是勞保局標準太低?省立醫院是否視做勞保局指定醫院?如何研究圓滿的改善?議員張富質詢:在省立醫院應該考慮到收容患者,需要增設病房以利收容患者;省立醫藥費及民營醫藥費差不多,為何民營醫院年年賺錢架設樓房?為什麼省營不能賺錢?我們衛生處應該找一機會提出檢討;議員蔣淦生質詢:關於藥價問題,既然省立醫院是服務目的,藥價不應該太高,研究藥價降低問題,現在情形如何?省立醫院藥品比普通醫院高,如有此現象,是不應該的;議員吳一衛質詢:假使省立醫院如確實被貧民欠醫藥費,應盡量放寬,以利救濟才對;據聞稅捐處意欲對醫生施行壓力,請問有何對策?或儘早與財政廳磋商求取對醫生等優惠辦法;醫師待遇包括薪津與津貼每月共可得若干?院長可得若干?院長以及醫師全部收入共若干?醫師薪額應較一般公務員高一倍為宜,請衛生處建議中央,今後如非醫學士勿隨意任用;議員謝貴質詢:所謂便民受診手續,不僅於手續之簡化,主要者應為工作人員之服務態度與其觀念,希望貴處努力推行親切待人自動服務;議員謝清雲質詢:鄉鎮衛生所之隸屬問題;議員黃光平質詢:鄉鎮衛生所應隸屬於衛生處或各縣市衛生局或鄉鎮較為有利,希望民政廳與衛生處詳加研究,如有必要,並請修改自治綱要;議員謝清雲質詢:取締密醫偽藥之得失,請衛生處從嚴按照規定切實執行;關於取締藥品廣告的問題,希望你查明有關法令辦理;議員王宋瓊英質詢:現在為什麼臺製或外國製的藥品廣告一定要用日文註明,建議衛生當局禁止用日文註明所有的藥品。

議長謝東閔主席:從衛生方面請謝...

廣告一定要用日文註明,建議衛生當局禁止用日文註明所有的藥品。 1998-12-21 版本:原件 來源:承 保存狀況:良好 003-03-02OA-10-6-2-00-01293 .....more

1512/1578
議員謝貴質詢:本席對山地行政有四個問題:第一是山地農會和山地物資供銷會的比較;第二是山地保留地之規劃與保障問題;第三是山地衛生人員的健康問題;第四是山胞移植地與部落的問題;第一點就是有關供銷會的經費問題,即供銷會的經費來源是否可以維持經營農會的需要;如果對此經費來源沒有把握,不妨稍微延長一點,抑或尋求補助來源;關於保留地濫墾的問題,請教今後有否有效的取締政策?有否有效的阻止?議員章博隆補充質詢:第一個關於農會的問題:輔導單位在建設局,而山地鄉不知道,由於農會的經濟主張及業務推行,係屬建設局,而山地鄉不受,所以這問題值得研究;第二個關於農會資金的問題:因農會設置理監事後,而理監事本身已無土地作擔保,以致無法借貸,因此農會的資金請教可否由省政府設法籌措?第三點關於總幹事人選的問題:希望山胞高農畢業生在未派用前,由農林廳及民政廳設法將之訓練半年或一年的時間,專作農會工作人員;我曾提到下列二個問題:一、關於農會的農業指導員及農業推廣人員在工作方面不能作買賣;二、關於山地保留地濫墾的問題:關於平地人侵佔保留地是否現行犯?如是現行犯,當地的警察人員可否拘捕?議員黃國正補充質詢:一、關於農會的問題;二、關於保留地濫墾的問題;三、關於山地保留地的問題;四、關於山地同胞如何使用山地保留地之造林土地的問題;議員吳一衛補充質詢:一、關於濫墾問題;二、關於山地保留地的保護問題;三、保證山胞政策問題;議員謝貴補充質詢:一、有關取締事宜,我以為應由警察機關辦理才對;二、集體的霸墾山地保留地,事後不能處理,對比較聽話的山胞,取締的很嚴,對公然而集體的亂墾?不敢取締,這種作風不知作何解釋?希望能即時整頓山地警察;議員章博隆補充質詢:既明知他們公然在亂墾山地保留地,就應即時請他們到派出所來處理,假定要俟游查小組來處理,為時已晚矣。

議員謝貴質詢:本席對山地行政有...

明知他們公然在亂墾山地保留地,就應即時請他們到派出所來處理,假定要俟游查小組來處理,為時已晚矣。 1998-12-21 版本:原件 來源:承 保存狀況:良好 003-03-02OA-10-6-2.....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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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王宋瓊英質詢:地政人員之整飭及互調:一、地政是地方行政中重要的基本工作,對於申請人和權利關係人更有直接利害關係;二、地政事務所方面發生有對於人民申請案件,不依規定時限處理完畢,也有辦理錯誤和違反規定的,甚制有貪污、舞弊的情形發生,影響地政工作良好之成果;三、本會曾建議政府擬訂地政人員輪調辦法,希望民政廳速將這項辦法擬訂實施;四、對於地政人員的補充增加和素質的提高,政府也應加以切實的考慮;議員余陳月瑛質詢:關於地政局擬訂土地登記改革辦法,迄今該項辦法未見下文,請說明;關於地政事務所經費有一部分是自己編列預算開支,另一部份是由縣市政府預算開支,是不是這樣?如是,請問那些地政事務所經濟獨立?那些是屬於縣市政府?其次,請教土地重劃十年計劃之執行問題:一、本省農地重劃十年計劃,執行的進度如何?二、土地重劃的實際效果如何?三、葛樂禮颱風災區農田,政府已決定辦理重劃,現在這計劃進行情形如何?能照預定計劃完成?四、土地重劃工作極為繁重,政府是否有加以檢討和改進?議員張富質詢:請問嘉義地政事務所主任自殺,人事處有沒有派人調查?議員王宋瓊英質詢:輪調辦法未實施以前,對於在一個地方服務太久而成績不佳人員,亦應予調動;議員王國秀質詢:不管是股長以上或以下,凡是成績不佳的地政人員都應調動。

議員王宋瓊英質詢:地政人員之整...

詢:不管是股長以上或以下,凡是成績不佳的地政人員都應調動。 1998-12-21 版本:原件 來源:承 保存狀況:良好 003-03-02OA-10-6-2-00-01295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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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高雄永安鄉百甲塭糾紛問題:一、高雄縣永安鄉百甲塭現耕農戶每年繳清租金,高雄縣政府雖不與現耕農互訂立租約,在法理論是等於不定期租約;二、高雄縣長余登發,對百甲塭土地尚未收回前,擅自與自己黨羽柯珠清等人訂立租約,實屬違法、違理、違情的;三、曾天從等現耕農戶,從事土地改良等投資,總投資計百餘萬元,無絲毫補償,余登發緣敢帶了大隊人馬,手持凶器壓迫現耕農戶,造成械鬥,這就是余登發無調無理愛財的措施;四、余登發身為縣長,且為自己八卦寮土地和政府打官司十數年,對地政法令知之甚詳,為什麼對百甲塭土地未收回前與柯珠清定租約呢?因違法處分可推卸轉架於地政局主辦單位;五、余登發利用縣長職權,矇混舞弊,利用地政局為護身符,大膽違法強佔百甲塭,倘若百甲塭土地拿不到者,余登發煽動待耕農控告請求賠償發財,從事擾亂地方政府,加強自己的勢力;六、建議民政廳長、地政局長迅速命令高雄縣政府撤銷百甲塭處分,並將百甲塭土地移交國有財產局處理,以免涉訟;乙、高雄縣長余登發抗令不移交是何道理:一、省府先後五道府令,命令余登發移交,至現在財務尚未移交,省政府威信掃地;二、陳廳長過去支持余登發,袒護余登發,而今余登發反面罵你、侮辱你,是不是恩從仇報,恩果報應呢?三、建議陳廳長轉請黃主席大刀闊斧,將余登發不移交案件立即送法院依法處理,否則請陳廳長退出民政廳,請余登發來做民政廳長或省政府主席。

甲、高雄永安鄉百甲塭糾紛問題:...

應呢?三、建議陳廳長轉請黃主席大刀闊斧,將余登發不移交案件立即送法院依法處理,否則請陳廳長退出民政廳,請余登發來做民政廳長或省政府主席。 1998-12-21 版本:原件 來源:承 保存狀況:良好.....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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