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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民朱亞夫、蔡奇文、蔡正宗等請願為所經營之亞記益華營造廠承辦省土資會彰化寓埔區海埔地區內灌排系統道路及防風林堤工程,因原設之南水門失去排水機能,省土資會事前未作適當之通水措施,致使原工程設計圖與實際作業不符,增加流砂挖方及抽水費工款共計八三三、九七二?0九元,雖經該廠屢次申請增列撥補,惟該會罔顧商艱置之不理,造成「水中挖方作業費案」無法解決,懇祈組專案調查小組實地勘查,主持公道案,經議長指派議員林傳旺(召集人)、林明德、呂俊傑擔任調查小組委員,嗣擬具調查報告書,送請省政府辦理。

臺北市民朱亞夫、蔡奇文、蔡正宗...

、呂俊傑擔任調查小組委員,嗣擬具調查報告書,送請省政府辦理。 1972-07-25 版本:原件 來源:承 保存狀況:良好 0034220061001 .....more

1816/1947
臺灣省議會第六屆第十次臨時大會議員何春木、廖榮祺臨時提案,議員蔡介雄、余陳月瑛、邱益三、高崇熙、林耿清、邱連輝、蔡江淋、蘇俊雄、謝明琳、黃玉嬌等連署,為省地政處和臺中市政府辦理臺中市第四期重劃,排水設計錯誤,將中清路十三巷原有一點五公尺寬的大排水溝改為二九公分的小排水溝,致使該地區的排水無法排出,今年連遭水災,造成財物損失,請省政府速謀改善,以濟民困案。經決議:送請省政府調查辦理。

臺灣省議會第六屆第十次臨時大會...

公尺寬的大排水溝改為二九公分的小排水溝,致使該地區的排水無法排出,今年連遭水災,造成財物損失,請省政府速謀改善,以濟民困案。經決議:送請省政府調查辦理。 1981-09-08 版本:原件 來源:承.....more

1817/1947
臺灣省議會第六屆第七次大會議員藍榮祥、李詩益、林佾廷等臨時動議為新竹(新豐、湖口、香山)、桃園、苗栗等地於五月二八日遭逢八○年來最大水災,請省政府緊急應變,協助地方政府搶救、修復、重建善後,以安民生案;暨議員許新枝、李詩益等臨時動議為桃園、新竹、苗栗等地區於五月二八日發生嚴重之水災,請省政府採取緊急救災復建等善後措施,以紓民困案;暨議員黃玉嬌臨時動議為請迅速撥款玖億元補助桃園縣水災案;三案併案送請省政府調查辦理。

臺灣省議會第六屆第七次大會議員...

-05-31 版本:原件 來源:承 保存狀況:良好 0034220170003 .....more

1818/1947
臺灣省政府函為檢送臺灣省河川管理規則修正草案暨臺灣省河防基金設置及管理運用辦法草案各一種,請審議案,經決議,組織專案小組研究,並推請議員林牛港(召集人)、劉金約、許世賢、陳火土、徐輝國擔任,擬具本省河川治本方策研究報告書,經決議,送請省政府研究辦理。暨臺灣省政府函為本省河川管理規則暨本省河防基金設置暨管理運用辦法兩草案有關基金來源案,請查照辦理案,經決議,修正通過(審議意見另詳對照表)。暨臺灣省政府呈行政院為檢呈本省河川管理規則,請鑒核並准予公佈施行案,副知本會。暨臺灣省高雄市政府函為提供國際進口原木管理辦法草案有關本市事項請查照。

臺灣省政府函為檢送臺灣省河川管...

規則,請鑒核並准予公佈施行案,副知本會。暨臺灣省高雄市政府函為提供國際進口原木管理辦法草案有關本市事項請查照。 1964-01-31 版本:原件 來源:承 保存狀況:良好 備註:參照典藏號.....more

1819/1947
苗栗縣大埔園農民代表張傳水請願為反對將大埔園圳歸併后里水利會,請促請省政府准予重歸苑裡農田水利會管理案,送請省政府研究。後張傳水等四十五人同事由請願案,經決議,推請議員葉寒青(召集人)、李丙心、蕭添財調查報會,擬具調查報告書,送請省政府研究辦理。暨圓屯圳農民黃有福等五十二名、大埔園圳農民黃有福等五十三名、石壁坑圳農民詹招谷等五十三名為聲明撤銷「同意脫離后里農田水利會管理,劃歸苑裡農田水利會」,而向省政府提出之聲明書,副本抄送本會,擬送該小組議員閱後存。暨臺中縣民詹昭芳、張學而、謝財生請願,石壁坑圳、圓屯圳兩水圳絕大多數會員自願參加苑裡水利會管理,請促請政府准予採納案,送請省政府召集有關會員,以投票方式決定。

苗栗縣大埔園農民代表張傳水請願...

-08-06 版本:原件 來源:承 保存狀況:良好 備註:參照典藏號0036140348034 0034220648004 .....more

1820/1947
苗栗縣苗栗鎮民彭秀順、林清喜、何毓文請願為省水利局違法處理苗栗農田水利會第四屆會長選舉事件,請賜糾正案,暨苗栗縣公館鄉民鍾岳樑等請願為臺灣省政府處理苗栗農田水利會會員代表黃清昌等八人辭職事件不當案,併案處理,經議長推派議員蔡鴻文(召集人,出國期間請陳興盛代理)、李烏棕、陳興盛、許新枝、黃高碧桃等組織專案小組調查,嗣擬具調查報告書提建設委員會審查,經決議:存會備查。

苗栗縣苗栗鎮民彭秀順、林清喜、...

(召集人,出國期間請陳興盛代理)、李烏棕、陳興盛、許新枝、黃高碧桃等組織專案小組調查,嗣擬具調查報告書提建設委員會審查,經決議:存會備查。 1967-04-08 版本:原件 來源:承 保存狀況:良好.....more

1821/1947
臺灣省議會第四屆第一次大會議員黃光平、李炳盛、王宋瓊英、李建和、陳根塗等臨時動議為本省北區防洪計劃改行放任對策,劃設「洪水平原」管制區,分?限制建築,嚴重損害重要市鎮地方繁榮與居民權益,且與前此地方建設及現行有關政策相背馳,擬循地方人士請願組織「北區洪水平原管制建築調查研究小組」提供政府改善意見,請公決案。經本會決議通過,並推請臺北縣選出省議員李建和、黃光平、陳根塗、王宋瓊英、李炳盛、李秋遠等六名及陳華宗、葉寒青、鄭宋柳、林傳旺、王吟貴、董錦樹、張振生(召集人)等七位議員,共十三位議員組織小組調查,嗣檢具調查報告書,送請省政府辦理。

臺灣省議會第四屆第一次大會議員...

傳旺、王吟貴、董錦樹、張振生(召集人)等七位議員,共十三位議員組織小組調查,嗣檢具調查報告書,送請省政府辦理。 1968-06-20 版本:原件 來源:承 保存狀況:良好 0034230057006 .....more

1822/1947
臺北縣板橋鎮民黃光平等請願為訴請撤銷江子翠區禁建之議回復為住宅區以作為臺北市之衛星都市案,暨五福新村代表人程?受等請願為江子翠地區建築事在政府未公佈防洪計劃前本新村等經管轄鎮公所發給證明取得合法建築手續請核定江子翠為新社區准予繼續建築完工解除民困以安民居,懇請貴會主持正義賜予審議轉請政府免予禁建案。等二案經提第三屆第十次大會駐會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決議三點,送請省政府查照辦理見復。

臺北縣板橋鎮民黃光平等請願為訴...

建築完工解除民困以安民居,懇請貴會主持正義賜予審議轉請政府免予禁建案。等二案經提第三屆第十次大會駐會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決議三點,送請省政府查照辦理見復。 1968-03-23 版本:原件 來源:承.....more

1823/1947
中壢市民林木連等請願為中壢市都市計劃擴大及細部計劃內之道路、學校用地、綠地、機關用地等地,未公佈前縣府所發之建築許可證,應即撤銷處分,顧全都市計劃完整,以省公幣而免市民遭受無謂之負擔案,經決議推請議員李卿雲(召集人)、李秋遠、李文正等組織專案小組調查。於五八年四月十一日召開調查會議,通知所有請願人出席。(陳錦鳳、劉福錢、莊炳輝、邱禮灝、邱創晴、邱秀妹、邱鳳妹、簡榮華、邱有和、戴俊木、邱有增、李葉賞月、戴國樑、徐千仁、古巫仁嬌、李芳隆、李芳正、李芳中、胡乾坤、胡乾德、吳仁炮、吳仁順等六四人、黎龍水、黎傳秀、黎傳福、莊進安、謝澄生、黃幸英、劉阿合、林鳳英等以上同案由請願,皆併林木連專案小組調查。)

中壢市民林木連等請願為中壢市都...

:原件 來源:承 保存狀況:良好 0034230058002 .....more

1824/1947
臺北縣民徐潮泉、吳錫珍等人請願為臺北縣中和鄉都市計劃將中原村精華地段劃於中原堤防之外設水岸發展區與實際需要不符,請求廢除該區計劃,並變更為住宅區或工業區,以利民生案。推請議員葉寒青(召集人)、古燧昌、蔡讚雄等組織專案小組調查,擬具徐潮泉中和鄉都市計劃案調查報告書,送請省政府辦理。暨臺北縣中和鄉鄉民代表會請願為中和鄉都市計劃一之一號道路及六0公尺排洪道中原村水岸發展區,請予縮小及取銷案,送請徐潮泉專案小組併案辦理。

臺北縣民徐潮泉、吳錫珍等人請願...

-09-02 版本:原件 來源:承 保存狀況:良好 0034230060004 .....more

1825/1947
臺東鎮民劉博泉等請願,請省政府准將民等已居住十七年之省管臺東福建路一一八號房屋直接讓售與現住人案,暨高雄市民林定英等五人請願為高雄市政府對於變更都市計畫之執行有違法不當情事,以致損害人民之權益案,經決議併案處理,組織三人小組專案調查,推請議員林耿清為召集人,張丁誥、吳水雲等擔任,擬具調查報告書,經決議:送請省政府辦理。暨高雄市民洪蜂等九人陳情為請儘速開闢原高雄市中正五路廢止後所規劃九九號巷路(六公尺),以利向中正五路合法申請建築戶之通行案。併林定英請願案調查小組參考。(案附:高雄市原中正五路一帶設定計劃巷路詳細圖。)

臺東鎮民劉博泉等請願,請省政府...

築戶之通行案。併林定英請願案調查小組參考。(案附:高雄市原中正五路一帶設定計劃巷路詳細圖。) 1975-02-07 版本:原件 來源:承 保存狀況:良好 0034230064001 .....more

1826/1947
新竹縣民何阿財陳情為公路局遭受新竹地方無知人士等矇騙,擬在臺一線64K+390處開闢路邊公園,浪費公帑與土地,損害人民權益,請主持正義,並予制止與糾正,以端政風案。經決議:本案交本會交通委員會實地勘查後再議。(暨新竹縣民陳金泉等八人建議公路局開闢竹北鄉大眉小段二四二-四地號(國有林地)公路公園乙案,留俟本會交通委員會於實地勘查何阿財先生請願案時參考,及新竹縣觀光協會、交通部觀光局同主旨同內容併案參考),經委員會擬具調查結論提本會決議:一、該段路況視線欠佳、應請政府按照原推平計劃從速改善,但免設路邊公園,原工程配置圖內列有「小賣店設備」亦予刪除。二、地上物補償問題,請政府約有關人士妥為協調解決。三、失職人員應請查明議處。(案附:相片)

新竹縣民何阿財陳情為公路局遭受...

附:相片) 1976-09-03 版本:原件 來源:承 保存狀況:良好 0034230065003 .....more

1827/1947
臺中市民吳正明、林圳甲、羅振吉等三人請願為臺灣省電影製片廠及省交響樂團,廠(團)址前面兩側現有道路,被該廠(團)擅築鐵柵堵塞,阻?交通請飭改善,以利民行乙案,經決議:推請議員張濰濱、林耿清等二名為協調小組委員,并由秘書處指派秘書洪懷奇協助,擬具協調小組報告書,經決議:准予備查,協調結論亟需將公眾通行道路改設以利民眾通行,吳正明、郭日城等十五人再度向臺灣省電影製片廠陳情為請疏導打通,貴廠右側產業道路案,副本抄送本會。案附:霧峰鄉公所設計另闢便道實測圖,測量使用土地實測圖、地籍及位置圖。

臺中市民吳正明、林圳甲、羅振吉...

公所設計另闢便道實測圖,測量使用土地實測圖、地籍及位置圖。 1976-09-07 版本:原件 來源:承 保存狀況:良好 0034230065004 .....more

1828/1947
高雄縣民楊永文等一八三人請願,因高雄縣小港鄉紅毛港長期遭受限建嚴重影響地方繁榮發展及有關機關對於本鄉鄉民佔用海埔新生地情事處理不當,請派員勘查迅予解禁並於不妨礙港區發展前提下將鄉民占有之未登錄地丈量放租,以解民困,並裕國庫案,經決議組織三人專案小組調查,推請議員陳新發為召集人,江恩、華加志等擔任,擬具調查報告書,經決議:送請省政府協調辦理。(案附地圖:高雄港務局填築紅毛港新生地位置圖、地形測繪圖,大林新商港區遷村計劃圖。)

高雄縣民楊永文等一八三人請願,...

。) 1975-11-14 版本:原件 來源:承 保存狀況:良好 0034230064017 .....more

1829/1947
臺灣省政府為林口特定區都市化地區為配合開發計畫,擬依實施都市平均地權條例之規定實施平均地權,函請審議案。經決議:一、林口特定區都市化地區為配合開發擬實施都市平均地權案,同意辦理。二、附帶意見共四點送請省政府查照暨省政府函送該項附帶決議辦理情形復請本會查照。經決議:一、關於林口特定區介壽公園拆遷戶優先分配國民住宅,桃園縣政府如限於預算無法辦理,應請省政府統籌規劃優先分配,俾恤民艱。二、餘應予備查。(案附:林口特定區計劃圖)

臺灣省政府為林口特定區都市化地...

) 1976-01-29 版本:原件 來源:承 保存狀況:良好 0034230065001 .....more

1830/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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