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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民甯文榮請願為臺灣銀行無理不准請願人復職,所配住之臺北市金華街二九號宿舍(臺北市古亭區南海段一小段七一四地號)業已報廢,並奉准出售,經請願人申請承購,遭臺銀拖延十餘年,拒不出售,請函轉財政廳准予出售案,經駐委會公推議員謝崑山(召集人)、苗素芳、周滄淵組織專案小組協調,嗣擬具報告書,送請省政府辦理。民國七0年,省政府擬將本案土地辦理就地改建,經本會同意後,請願人聲請重新審議,要求儘速辦理現狀標售案,經本會函復:未便受理。

臺北市民甯文榮請願為臺灣銀行無...

山(召集人)、苗素芳、周滄淵組專案小組協調,嗣擬具報告書,送請省政府辦理。民國七0年,省政府擬將本案土地辦理就地改建,經本會同意後,請願人聲請重新審議,要求儘速辦理現狀標售案,經本會函復:未便受理.....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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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民徐風銜、周炳昌等四五人請願為居住臺北市中正路菸酒公賣局臺北第二酒廠宿舍房地,局令限期遷移,定期標售,請准優先承購案,臺灣省議會第三屆第十次大會議員王安順、許新枝、張富、李銑、余陳月瑛、葉寒青、賴榮木、呂錦花、吳一衛、葉炳煌臨時動議,建議政府轉飭公賣局暫緩出售臺北第二酒廠中正路宿舍房地案(經程序委員會決議保留),經決議:「該案應實地調查研究後再議,惟在未獲結論並在報會審議前,請政府暫緩處理」。?經財政委員會召集人議員陳重光擬具調查報告書報會審議,經決議:「請政府於出售時,准現住人享有同樣條件優先承購權」。據省政府函復:「公賣局員工依省有房地出售辦法第十條規定讓售配住宿舍或按最高標價優先承購一節請願,查該辦法係屬省府疏遷中部各廳處經管臺北宿舍房地而言,公賣局並非疏遷單位,不得引用該項規定處理,現住人優先承購亦缺乏依據,故該案擬仍由公賣局依法辦理標售」。請願人再請願為省府曲解出售辦法,呈請行文省府仍照本會決議辦理,經議長指派議員張富(召集人)、林明德、吳伯雄、邱仕豐、古燧昌組織專案小組調查,嗣擬具調查報告書報會審議,經決議:「送請省政府辦理」。

臺北市民徐風銜、周炳昌等四五人...

,經議長指派議員張富(召集人)、林明德、吳伯雄、邱仕豐、古燧昌組專案小組調查,嗣擬具調查報告書報會審議,經決議:「送請省政府辦理」。 1967-11-06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備註.....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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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政府函為鐵路局擬出售經管雲林縣林內鄉中正路六四號省有房屋及附屬基地雲林縣林內段四九四、四九五-一省有土地,請審議案,經調查後決議,以原有宿舍破舊不堪,不僅影響市容,復阻礙市區之發展,在業務上亦無保留之必要,為促進地方繁榮,同意標售。惟該土地及建物係日據時向黃立君所征購至民國五七年十一月間本會受理黃立君請願,並組織專案小組調查結果,提報本會通過在案,既認為黃立君為本案土地之緣故,仍請省政府考慮其優先承購權。案經省政府函送內政部查核,依照行政院令,對於省有房屋予以出售一案,經核與土地法第二五條規定尚無不合,應准公開標售。至於本會建議黃立君為本案土地緣故關係者,請予優先承購,因與土地法第一0四條、一0七條規定不符,未便照准,經決議:「應予備查」。

臺灣省政府函為鐵路局擬出售經管...

意標售。惟該土地及建物係日據時向黃立君所征購至民國五七年十一月間本會受理黃立君請願,並組專案小組調查結果,提報本會通過在案,既認為黃立君為本案土地之緣故,仍請省政府考慮其優先承購權。案經省政府函送內.....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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