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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政府函為擬將省訓練團臺北團址讓售臺北市政府創辦大直中學,請審議案,經決議,同意。暨臺灣省訓練團呈省政府為檢附該團遷建內轆計劃書恭請鑒核案,副知本會。

臺灣省政府函為擬將省訓練團臺北...

團址讓售臺北市政府創辦大直中學,請審議案,經決議,同意。暨臺灣省訓練團呈省政府為檢附該團遷建內轆計劃書恭請核案,副知本會。 1965-01-23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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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極樂寺住持簡?請願為寺廟地被誤認為敵產敬請鑒核實情轉請有關機關賜予保存或照臺灣省接收日人寺廟財產清結處理辦法轉請行政院核准捐贈以維寺產案,送請省政府研究辦理。

基隆市極樂寺住持簡?請願為寺廟...

被誤認為敵產敬請核實情轉請有關機關賜予保存或照臺灣省接收日人寺廟財產清結處理辦法轉請行政院核准捐贈以維寺產案,送請省政府研究辦理。 1961-06-29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備註.....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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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政府函為菸酒公賣局(板橋分局、新竹分局、板橋酒廠、樹林酒廠)擬出售經管臺北市古亭區龍泉段一小段三一○、新竹市復中段八三二-一、八三○-二、光華段一五六七、一五六五、板橋市文化段二七九七、臺北縣樹林鎮彭福段樹林小段三六五-五、三六五-六、三六四-一地號省有非公用土地九筆及地上眷舍房屋,請審議案。經調查後決議:一、同意依法辦理出售。二、出售清冊備考欄內「本案土地於完成處分程序後七年內辦理出售」部份修正為三年內辦理出售。暨菸酒公賣局新竹分局擬出售經管新竹市復中段八三○-二、八三二-一地號及光華段一五六五、一五六七地號等四筆省有眷舍土地及地上房屋四棟,已逾原訂處分時限,鑒於該局亟待繼續處分該房地,准予酌延出售年限至民國七七年七月底止,請備查案。經決議:同意。

臺灣省政府函為菸酒公賣局(板橋...

公賣局新竹分局擬出售經管新竹市復中段八三○-二、八三二-一地號及光華段一五六五、一五六七地號等四筆省有眷舍土地及地上房屋四棟,已逾原訂處分時限,於該局亟待繼續處分該房地,准予酌延出售年限至民國七七年.....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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