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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資料館內部裝潢工程(木器及照明設備)委請偉鼎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建築師陳錦賜負責設計及監工,訂期招標,裝潢工程由勝威實業有限公司承包,檢送該工程合同副本函請審計部臺灣省審計處備查。

本會資料館內部裝潢工程(木器及...

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會 現典藏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使用限制與授權說明: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會於2018年去任務化,現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供系統數位圖檔閱覽服務,史料實體檔案移交國家發展.....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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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榮鐵工廠股份有限公司營建廠承建本會資料館新建工程向臺中縣政府建設局申請開工,檢送開工報告書函請備查,及地下室基礎配筋、一樓板、一樓頂板、三樓板、屋頂樓板配筋申請建築工程勘驗報告。

唐榮鐵工廠股份有限公司營建廠承...

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會 現典藏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使用限制與授權說明: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會於2018年去任務化,現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供系統數位圖檔閱覽服務,史料實體檔案移交國家發展.....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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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函本會為債權人(龍馬器材有限公司)申請執行命令禁止債務人(茲育股份有限公司)收取對第三人(本會)之債權或其他處分,第三人亦不得對債務人清償案。暨臺中地方法院函本會為債權人王毓芬、董明輝為同案由申請執行命令案。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函本會為債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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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縣政府函為本會臺北市北投招待所撥用臺北市北投區北投段五五-一二地號縣有土地,應負擔之工程受益費奉省府函示請依照臺北縣縣有財產管理規則第五三條規定,敬請查照繳納案,經主管會報討論後決定函請臺北市稅捐稽徵處士林分處將繳納義務人變更為本會名銜後擲還,以憑辦理繳納。

臺北縣政府函為本會臺北市北投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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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稅捐稽徵處士林分處函為北投區北投段第五五─一二號國有土地地上物為本會北投會館用地,依規定應按土地及改良物之課稅值比例分配負擔繳納「新闢道路工程受益費」案。因地屬臺北縣有,是以三方函往釐清權責歸屬。

臺北市稅捐稽徵處士林分處函為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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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民許淑貞等稱報載臺北市內省屬各機關之省有非公用房地決定予以全面辦理清查後列冊委託臺灣土地銀行代為管理,並將辦理出售或出租。財政廳函為據(一)臺北市民許淑貞申請租購本會經管臺北市和平西路一段一五0巷五弄三二號等省有宿舍,該房屋係本會管有,基地係李明斌、李宗南所有,本會與李君訂有租約,房屋係被許淑貞非法佔用,本會已委請律師自訴,俟結案後再行移轉。(二)余麗華申購該民所有臺北市詔安街六巷二號土地之地上房屋,該房屋係本會所管有,已破爛不堪,已無保留公用之價值,移請財政廳接管。臺灣省政府為財政廳擬出售經管臺北市詔安街六巷二號省有非公用房屋案,函請惠予同意。經決議:「同意依法出售」。

臺北市民許淑貞等稱報載臺北市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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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議會擬處理所經管之臺北市省有房地四筆(房屋:潮州街四四號,基地:金華段四小段三五一地號,並佔用白雲山莊所有之三五四地號部份土地;信義路八六巷四六號,金華段三小段四一○地號;永康街七五巷八號,金華段二小段六○五地號;重慶南路十五巷八號,南海段三小段八三一地號),函請臺北市古亭地政事務所、省政府、省政府人事處辦理相關事宜。

臺灣省議會擬處理所經管之臺北市...

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會 現典藏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使用限制與授權說明: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會於2018年去任務化,現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供系統數位圖檔閱覽服務,史料實體檔案移交國家發展.....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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滋育公司承包本會資料館裝潢工程該公司債權人卓鳳玉(夫林恆)三次以存證信函稱該公司負責人張結義曾書面移轉本會工程尾款予該項債權人之夫-林恆。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求為本會應給付原告林恆新臺幣一百一十五萬六千元。經本會向臺中地方法院提出民事上訴狀,經該院以七四年執八字第三一一九號執行命令,本會於七四年四月四日付訖。後林恆請求賠償貳拾萬元,經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判決確定上訴駁回。

滋育公司承包本會資料館裝潢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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