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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政府函為菸酒公賣局預決算應否由臺灣省議會全權審議案,經決議:關於公賣局、林務局預決算之審議權問題應組織專案小組繼續研究。又准省政府函送四十九年度省營事業機關綜合決算審核報告附帶決議之處理情形,囑查照案亦經決議併該小組研究,復准省府函為肥料公司擬將資本額調整為六億元,請惠予同意案,經決議肥料公司調整資本額及該公司預決算審議權問題交該小組一併研究報會,經推請議員馬有岳(召集人)、蘇振輝、許世賢、郭國基、陳愷等組織小組訂期研究報會,嗣擬具臺灣省菸酒公賣局及林務局預決算審議權暨肥料公司調整資本額研究報告書,送請省政府轉請中央採納。另本會第二屆第五次臨時大會議員鄭宋柳臨時動議,建議政府重新認清臺灣省公賣局確係本省省有財產,依法應尊重本會職權案,擬送該小組一併研究。

臺灣省政府函為菸酒公賣局預決算...

法應尊重本會職權案,擬送該小組一併研究。 1961-12-20 版本:原件 來源:承 保存狀況:良好 備註:參考典藏號:0030120050001'0030120451001.....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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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政府檢送臺灣銀行、臺灣土地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臺灣省合作金庫、第一商業銀行、華南商業銀行、彰化商業銀行、臺灣人壽保險公司、臺灣產物保險公司、臺灣土地開發信託投資公司等十個單位組織規程原定、修正條文,請審議案,經決議:一、本案除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華南商業銀行、彰化銀行、臺灣人壽保險公司、臺灣產物保險公司、臺灣土地開發信託投資公司等組織規程,照省政府修正條文通過外,其餘修正通過。二、附帶決議:(一)省營事業機構之組織如需調整,應修正其組織規程,且依六十年十月十九日行政院核定修正之本會組織規程規定,應送本會審議,惟查部分金融機構調整其組織,間有未按規定修正其組織規程者,或有未送本會審議者,殊有未合,建議下屆議會組織專案小組調查,以明真相,而符法制。(二)臺灣省合作金庫所設金融業務檢查室係根據中央銀行委託掌理對信用合作社及農會信用部業務之檢查事項,因係辦理受託業務,所需經費,應請省政府建議中央撥補或請中央將該委託業務改為授權省政府辦理,否則本會不再同意其編列預算。 

臺灣省政府檢送臺灣銀行、臺灣土...

務改為授權省政府辦理,否則本會不再同意其編列預算。  1977-10-29 版本:原件 來源:承 保存狀況:良好 0030120066024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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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政府檢送臺灣中興紙業股份...

規程均修正通過(詳對照表),所附該公司及羅東總廠之員額編制表修正案隨同通過。 1975-03-21 版本:原件 來源:承 保存狀況:良好 0030120064010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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