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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治山與防洪的問題;二、農民生活改善問題;三、加速漁業經濟發展;四、關於澎湖地方性建議事項:1.關於高馬線快速客輪問題;2.關於馬公港闢建高馬線專用碼頭,及候船室問題;3.澎湖缺乏飲用水問題;4.關於建議主席抽出時間前往各離島巡察,俾利改善離島居民生活問題;5.澎湖氣候特殊,雨水稀少,地質瘠薄,農業生產僅適合種植甘藷、花生、高梁等雜糧作物,年僅收成乙次,如遇氣候失調,或蟲害歉收,即次年所需種子都無法取得,故農業普遍落後,農民生活頗為困苦,近年來政府降低收購價格,致農民不敷成本,於此本席代澎湖縣農民請命,至少比擬議中之四.六元提高四角,以五元收購為宜,請採納;6.澎湖縣農業,雖經政府特訂有四年農漁業發展計劃,其效果似甚微,須重新檢討改進,其中只有農地綜合養?事業,值得研究發展,建議利用港子、興仁兩處農地重劃區做實驗,先行組織合作機構,並暫派技術人員駐各該地教育技術指導,種植有利經濟作物(如洋香瓜、蔬菜類)提高生產價值,併請農復會補助耕耘機以合作管理使用,減輕農業耕作成本,漁業方面,請盡速成立水產試驗分所從事研究試驗,尤其現在靠近香港珊瑚漁場,已近尾聲,請派試驗船探試新珊瑚漁場,以維生計;7.關於天主教會提供土地集中興建申請戶,請特准增加配額二十戶問題;8.省馬公高級中學,為澎湖最高學府,校內環境設備,尚待加?,建議請撥款,興建該校體育?,以便加?鍜鍊學生體魄,並可兼為禮堂及視聽教育專科教室之用;9.關於沿海及環島航線裝卸費問題;10.關於澎湖區漁會,請問四點:(一)政府對失職人員,有何處理或有何檢討?(二)政府應負何種責任?(三)對澎湖區漁會有何輔導方案?(四)對該會新建製冰廠有何輔助方案?

一、治山與防洪的問題;二、農民...

集中興建申請戶,請特准增加配額二十戶問題;8.省馬公高級中學,為澎湖最高學府,校內環境設備,尚待加?,建議請撥款,興建該校體育?,以便加?鍜鍊學生體魄,並可兼為堂及視聽教育專科教室之用;9.關於沿海.....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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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議長蔡鴻文〈主席〉:開始質詢;議員陳火土質詢:一、關於財務制度授權會計人員執行前審核問題:1.執行事前審核,雖可控制收支,以杜濫費與流弊,但會計人員增加權力,其任務是否與審計機構職權有所牴觸?2.過去收支均按照預算項目收支,如不照預算項目收支者,審計處亦不能過關,既然如是,制定會計人員執行「事前審核是不是多餘」?3.會計人員執行此一任務,亦應於機關首長指揮下為之,但會計人員亦可作建議,如首長不採納建議者,後果應由首長負責,這個後果的責任,是否指由首長負責賠償,或只是受行政處分?二、關於銀行行員拿逃公款案件,高級人員為何不以自請處分?三、銀行行員每天工作時間自八點上班中午不休息至下午八時,甚至於午夜才下班,須待賬目符合後才能下班,今後對於行員工作時間應予按照公務人員上下班時間辦理,各行庫人員不夠,應予增員,工作時間一律平等;四、銀行交際費,一般規定為營業收入千分之八,本席看每期各行庫之決算上所列均在千分之六%以上,固然沒有超過法定範圍,但是其開支均不合實際的需要,是否違法?今後對存款人應一律不要招待以杜流弊,借款人每月所繳利息可觀,銀行業務只靠利息收入,不但從來未曾招待借款人反而借款人如不對主辦人送禮者,借款就百般刁難,不知是何道理?副議長蔡鴻文〈主席〉:時間到,其餘改書面答覆。

副議長蔡鴻文主席:開始質詢;議...

,固然沒有超過法定範圍,但是其開支均不合實際的需要,是否違法?今後對存款人應一律不要招待以杜流弊,借款人每月所繳利息可觀,銀行業務只靠利息收入,不但從來未曾招待借款人反而借款人如不對主辦人送者,借款就.....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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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就曾文水庫問題提出發言,我們知道曾文水庫可行性計劃,當時工程費是四十七億,因事情事先沒有與榮工處簽約,就開始施工,施工一年後,由四十七億增加至六十九億,因增加太多,不得不將大壩壩高降低十公尺,工程費減少十億,而施工一年後又要七十五億,究竟定案是多少?本席曾向黃主席建議,希望在超過四十七億部分,由政府負擔,承蒙黃主席承諾,不知政府答允超過部份財源籌措情形如何?興建水庫主要目的,是要栽培水稻,但最近糧食政策改變,會不會影響到曾文水庫經濟價值,如受影響如何補救?又曾文水庫興建完工後,水要經過烏山頭地下隧道,再到烏山頭水庫,利用嘉南水利會灌溉水溝,流至農民田裡;過去這隧道一年之間是三個月通水,沒有通水期間可以做修補工作,而曾文水庫做好後,天天經過這隧道,就沒有補修機會,那麼要配合曾文水庫流下來的水,這部份工程應該算在曾文水庫工程費裡;而曾文水庫的水是否能順利流到田裡面去,到目前為止仍然是一件很大的問題,財政與建設兩委員會聯合審查時,嘉南大圳所提配合工程費要四億餘元,到目前情形如何?還有去年十月份烏山頭所舉行完工典禮,這工程在施工前,水利局答應要補助總工程費四成,但後來變更只能補助三成,但目前為止補助三成都沒有,這樣很嚴重影響到政府的威信,廳長是否可以補足當時的承諾?

今天就曾文水庫問題提出發言,我...

會聯合審查時,嘉南大圳所提配合工程費要四億餘元,到目前情形如何?還有去年十月份烏山頭所舉行完工典,這工程在施工前,水利局答應要補助總工程費四成,但後來變更只能補助三成,但目前為止補助三成都沒有,這樣.....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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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強宣導婚、喪禮之節約;二、加強德治教育;三、擴充倉容,無限制收購餘糧;四、將部分水稻區改種雜糧;五、輔導茶葉外銷;六、國中師資問題;七、改進程度過高之課本;八、輔導民間投資發展觀光事業;九、促使市街加速更新與發展;十、培養訓練土地測量人員;十一、加強維護社區居住安寧;十二、警察服務態度列為重要考績;十三、調整收購菸葉價格;十四、撤銷入山管制站問題;十五、引導中部貨主就近在台中港進出貨件;十六、培植合格醫師,解決醫師荒;十七、加強國民就業輔導;十八、加強交通安全;十九、輔導各醫院訂定醫藥費適當收取標準;二十、加強食品檢查、管理;二十一、國民住宅興建計畫之建地取得問題;二十二、有效利用山坡地;二十三、平房宿舍改建高樓以解決房荒;二十四、通令各鄉鎮積極收回被侵占公墓;二十五、籌撥專款支應自來水公司擴建及改善水質;二十六、調整公務員津貼問題;二十七、輔導運用剩餘勞動力;二十八、積極開發水資源並勸導用戶節約;二十九、開發八卦山為風景遊樂區;三十、在外工作者准予免報流動戶口;三十一、中部橫貫公路主、支線區分問題;三十二、協調電視公司加強推動社會教育;三十三、輔導工商業者推動外銷;三十四、規劃開發鹿山水庫;三十五、增設南投竹山地區電視轉播站;三十六、草埔公路收費問題;三十七、拓寬改善二水經名間至集集、水里路基;三十八、拓寬改善台三線南投-經竹山至林內段;三十九、增加臺中經中興、竹山至嘉義客運聯營單位;四十、一三九號縣道樟空至南投未納入代養道路問題;四十一、拓寬草屯經林子頭至南投台三路路基;四十二、拓寬中興新村中學路、經營盤口至南崗工業區路基;四十三、請准南崗工業區開發地下水;四十四、拓寬及延長中興經營盤口道路;四十五、增加南投地區電源供應以應南崗工業區需要。

一、加強宣導婚、喪禮之節約;二...

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地方議會議事錄屬各地方議會所有,若需申請授權者,請逕洽原件典藏單位。 實體描述—數量:0851 1998-12-21 類型:公報 描述層次:案 臺灣省議會 一、加強宣導婚、喪之節約.....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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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臺灣省妨害選舉辦法第十條規定該取消;二、臺灣省臨時省議會議員選舉罷免規程第二章第八條規定不合理法;三、台東縣第三屆議會議員許添枝當選後宣佈辭退原因何在?四、台北縣議會議員謝文程當選議長,遭遇不少麻煩,主席有所聞否?五、地方民意代表選舉仍時受非法干涉;六、民意代表並非真正人民選舉出來,是不是台灣地方自治使上的恥辱?七、警察作風及臺灣同胞對警察印象如何?主席之否?八、警察品質;九、警察人事制度;十、警察突擊檢查之舉措,蹂躪百姓權利,可否糾正?十一、警察突擊檢查無理取鬧之事;十二、警察處理事件寬嚴不一;十三、違章建築問題;十四、警察收受人民送禮及財務而執法不公;十五、攤販每月都須向警察孝敬金錢之陋規;十六、士林新兵入營,警察全部避匿沒出來站崗;十七、華美協進社舉行的「中西婦女服裝義演」有些婦女受到侮辱,為什麼警察不出來維持秩序;十八、警察機關可否仿效軍事機關調動辦法;十九、現在全省警察人員是否依照人口比例增加?二十、縣市長無權指揮警察,地方秩序怎能維持?廿一、煙毒案犯被凌遲致死案;廿二、警官犯案處長無權過問;廿三、上說瑣事,請派一些正當人員到各地調查,一定可以得到很多資料;廿四、有關新台幣之發行;廿五、物價暴漲問題;廿六、許多公司行號倒閉問題;廿七、利息高使工商界日益蕭條萎縮;廿八、日據實佔時代保險賠償;廿九、政府控制一銀、華銀、彰銀用意何在?三十、有關「節制資本」問題;三十一、政黨或軍政機關開設戲院、旅社、酒館、理髮店,請問主席總統知道這些事情不?三十二、如果起用若干臺灣籍軍官,一旦反攻大陸開始,也許更能鼓起臺灣青年軍士情緒。

一、臺灣省妨害選舉辦法第十條規...

,蹂躪百姓權利,可否糾正?十一、警察突擊檢查無理取鬧之事;十二、警察處理事件寬嚴不一;十三、違章建築問題;十四、警察收受人民送及財務而執法不公;十五、攤販每月都須向警察孝敬金錢之陋規;十六、士林新兵.....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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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胡丙申詢問:一、中小學校現在教育趨勢,廳長採取何種方針;二、如何解救各級學校教室荒;三、請問師範學校學生宿舍應如何復興;四、請問教員待遇改善問題;五、社會中心教育,學校四健會,家事科,應如何發展地域教育問題;六、社會教育問題;七、教科書編纂問題;八、請問改造不良校風及處分學生,開除學生之學籍問題;九、義務教育之延長及準備問題;十、臺北女子師範學校禮堂,長期租給滬劇作戲,請迅速改進;十一、應予增加安全教育之補充教材,方便教師對學生解釋;十二、商學院將班內十幾個學生將之開除因其不適合考試資格,請說明補救辦法。議員蔡鴻文補充詢問:嘉義農校開除一事,說明教師輕信幼年子女傳言,而斷送青年學子之遠大前途,問題至為嚴重,應有決心對該校加以處分。議員朱萬成補充詢問:校風問題請多研究改善。議員郭雨新詢問:請教關於嘉義農職作最近命令兩個學生(一為洪祖顯,一為陳清木)退學問題。議員劉傳來:該案究竟是開除前呈報或是開除後呈報。議員郭雨新補充詢問:根據省府公報四四年夏字六十五期第一條第二項規定:「學生如發生重大事故而需退學或開除學籍者,非案經完全了結,並呈報准何者,不得擅將學生先行退學或開除學籍」。議員李萬居:議員劉金約是嘉義農校家長會會長,是否先請彼向各位議員報告本案。議員許世賢補充詢問:嘉農開除學生案,各學校步能感情用事,開除學生要根據辦法,該辦法經教育廳研究後成報教育部核准修正公佈,詳細內容將公報送會,請各位參考。議員劉金約詢問:本席站在嘉農家長會的地位,將本案經過予以報告。議員劉傳來詢問:把學生當賊,應將學校主管人和訓導主任叫來教訓。議員江金彰詢問:聞教育廳將原函退回學校覆議,而校方抗命不辦,這是違抗上級命令,請予以說明。議員張振生詢問:學校隨便退學的風氣應該糾正。議員林金聲、江金彰、劉傳來、徐灶生、劉闊才、粱許春菊、陳皆興、許世賢、胡丙申、李萬居:討論是否組織小組調查學生、教師並訪問家長之必要。

議員胡丙申詢問:一、中小學校現...

教育問題;七、教科書編纂問題;八、請問改造不良校風及處分學生,開除學生之學籍問題;九、義務教育之延長及準備問題;十、臺北女子師範學校堂,長期租給滬劇作戲,請迅速改進;十一、應予增加安全教育之補充教材.....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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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屆第五次大會第十九次會議紀錄:甲、報告事項:壹、秘書長薛人仰報告;貳、糧食局局長李連春糧政報告:一、關於本年第一期米榖生產情形;二、關於獎勵種植蓬萊稻的成果;三、關於今後增加糧食生產的途徑;四、關於增加倉庫保管與提高品質;五、關於穩定糧價工作及其成效;六、關於降低豆餅價格與養?事業;七、關於辦理貴會決議案事項;乙、詢問事項:糧食部門詢問;丙、討論事項:壹、教育類提案:一、議員郭石頭提為:「請省政府對于花蓮、臺東及澎湖等地區各級學校教員迅速修改『偏僻地區教育人員加給優待辦法』以資鼓勵人才下鄉,並促進教育平均發展案」;二、議員郭石頭提為:「請省政府在疏散地區迅速建校以便收容隨同家長疏散之子女轉學,並准予依照「臺灣省中等學校疏散期間學生轉學或借讀處理要點」免試入學案」;三、議員林金聲提為:「請省政府規定學生頭髮管理辦法案」;四、議員林金聲提為:「建議將省立臺中農學院改為大學案」;五、議員胡丙申提為:「師大國民教育專修科應併入教育系國民教育組完成學業案」;六、議員林全義提為:「請於本年度恢復臺南市第二女中,以增加女子就學機會案」;七、議員翁臺新等提為:「請省政府於四十五學年核准省立嘉義中學新港分部增加高初班級適應戰時疏散原則並提高鄉區教育水準案」;八、議員郭石頭提為:「請省政府興建澎湖離島教員宿舍案」;九、議員郭石頭提為:「請省政府准予澎湖縣每年保送五名就讀臺南成功大學案」;十、議員何禮棟提為:「請省政府通令各學校教職員對於地方選舉不得為人助選案」;十一、議員林永樑提為:「請將山地國校課本改為平地國校課本以提高山地兒童文化水準案」;十二、議員林王少華提為:「省立師範大學國民教育專修甫於去夏成立,本年?已停止招生該校對於該科員有學生應有適當安排必期安心深造案」。

第二屆第五次大會第十九次會議紀...

適應戰時疏散原則並提高鄉區教育水準案」;八、議員郭石頭提為:「請省政府興建澎湖離島教員宿舍案」;九、議員郭石頭提為:「請省政府准予澎湖縣每年保送五名就讀臺南成功大學案」;十、議員何棟提為:「請省政府.....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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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賴森林詢問:一、臨時省議會也快要經過第二屆的任期了,是不是在明年五月應改選第三屆以前,好好改進作名實相符的省議會,請當局盡力建議中央採納,在第三屆任期前實施,如何?二、都市平均地權實施目的在於地盡其利,但目前的時價報價因低於標準地價,要被收買,就要失了住的安定,因房東繳納地價稅高,租金也就高,但公務員就負擔不起,類此的困難要如何解決?三、關於地價評定的方法,以往是以等則來表示價值的比率,此次的審定標準地價,因申報地價限期緊迫而單以路線價值去評定的款,是不是以過去幾十年來的基礎作基本,分作幾年逐漸據實來調整,比較可以接近實際,這評定地價的技術,是不是可以作一番檢討,請當局指示;四、以本人的理想,認為「漲價歸公」是百分之百合情合理,所以將「標準地價」按照以往的等則基礎,降至符合目前的經濟價值,使要安守住地的人,自力負擔繳納稅,故意逃稅,無禮降低報價的人,予以收買,有企圖投機變賣,報高的人,予以照法課稅,而比較「目前價值的標準地價」漲高變賣的人,予以漲價歸公,且省政府還可以保留「人力許可範圍內,得隨時查實調整標準地價」以防稅收漏洞,請當局極力建議中央政府採納;五、承領耕地的農民,也有將所領的耕地,非法移轉他人,也有代替地主的地位,僱用長工或者轉租他人耕作,作收其利,也有承領耕地變成建築基地,以甲分期付款承領,以坪高價轉賣他人,這款風說,是否事實;議員盧繼竇補充詢問:第一點疑問,假使省議會沒有權審議,為什麼省政府要送「臺灣省公路汽油捐」來給我們審議?第二點疑問,公路汽油捐是臨時性質,而題目為「臺灣省公路汽油捐」既然是「臺灣省」,無疑是本省單行法規,為何省議會沒有權審議?法制室認為我們議會不是憲法上所規定者,但我們是民選的,為什麼不是憲法上所規定的?希望廳長詳細答覆;議員賴森林補充詢問:依條例之規定,照價收買之土地,原建物所有人可以照公告地價承購或者是承租該項土地,房屋可不照價收買,不致影響原來居住人的安定,但實際上在鄉鎮建築物基地凡依評價數目申報八成以下者均被駁回,有矛盾現象存在,現在申報期已過,是否還有補救的辦法?。

議員賴森林詢問:一、臨時省議會...

」是百分之百合情合理,所以將「標準地價」按照以往的等則基礎,降至符合目前的經濟價值,使要安守住地的人,自力負擔繳納稅,故意逃稅,無降低報價的人,予以收買,有企圖投機變賣,報高的人,予以照法課稅,而比較.....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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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關於國民教育問題:希望教材與施教時間要配合,國民教育才能收時效,至於國校學風方面,在報紙上可看到,如教員與學生發生關係,校長與女教員談戀愛等,敗壞學風的事,還有請廳長特別注意的,是關於督學到各校視導時有無與校長到酒家情事發生?這點廳長可能多少聽到一些,督學到學校視導宗旨固然非常良好,但都有挑剔的毛病,足以妨害國民教育發展;二、關於山地教育的問題:希望政府對應如何培養山地教育人材的問題特別重視;三、關於台灣東部的教育問題:希望教育廳注意東部各學校的校舍、宿舍設備及教具等種種設施,務求與西部同等分配;四、關於臺東農業職業學校的問題:這是一所唯一由山地校長主持的山胞學校,現在這校校風很壞原因紛紜不一,有的說是校長能力較差,還有一種說法是該校有許多職員是上級介紹的,總是不聽校長指揮,希望廳長切實調查有無這種事實,應有妥善處理,該校校舍非常陳舊,且沒有禮堂,都是由於經費缺少,希望廳長特別注意;五、關於養護學校的問題:在教育廳預算中養護學校擬於臺東成立,據說養護學校是要收容太保學生,將西部之不良學生移至東部,在管理上也非常不便,如果要設立這種學校,無論在西部或其他地區都好,決不應在臺東山地上設立,以免影響山地教育。補充質詢:關於第五點,本人的意思是在臺東不能有這樣壞的學校。關於第二點升學名額問題,本來政府的意思是很好的,為沒注意學生的家庭情況,往往入學以後,很多學生退學因為家庭經濟困難,不能負擔來往旅費,另外,山地學生每年傳送臺東農校,請廳長維持原來名額,使山胞不致失去升學機會。關於第三點,希望教育廳對每一個學校的基本設備,無論如何都應繼續補助,使能完成,還有師範學校太落伍,影響師資問題非常嚴重,希望廳長對東部,無論臺東或花蓮都一樣要予特別注意。關於農校問題,希望一個學校應該是以校長為中心的教育,一般教員與校長不合作,教育就不能達到好境界。關於學校設備方面,政府要實行免試升學,有學生沒有設備,學生不能得到好的教育,這二個問題應該平衡發展,應加強基本設備使能達此目的,希望廳長特別關心東部的教育。

一、關於國民教育問題:希望教材...

力較差,還有一種說法是該校有許多職員是上級介紹的,總是不聽校長指揮,希望廳長切實調查有無這種事實,應有妥善處理,該校校舍非常陳舊,且沒有堂,都是由於經費缺少,希望廳長特別注意;五、關於養護學校的問題.....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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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銀行員午餐費及績效獎金問題應合理解決,以提振士氣,提高工作效率;二、劉省議員因事電洽彰銀董事長(董事長室小姐接聽),未獲回應,請查明;三、臺銀與唐榮公司合作開發復興紡織公司案,唐榮公司形象欠佳,臺銀應如何監督唐榮公司,期使開發品質價格更合理;四、客戶前往銀行領取統一發票中獎獎金時,行員服務態度不好,應改進;五、銀行各地分行每日交際費若干?為增進業績成長,應寬列交際費;六、省有土地七萬多公頃,應委由臺開公司開發;七、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改叫了十幾年,修改尚無具體成果,對鄉鎮補助款制度應予建立,以臺中縣而言,人口、面積均比高雄縣多,惟獨補助少,如何解釋;八、對於財產之處理希望廳長瞭解,不要讓承辦人互踢公事,像臺中農田水利會申請畸零地購買,五個案只准兩個案,要讓承辦人有為民服務的理念;九、姚繁彬先生擬依省有財產管理規則第三十七條規定承租其賺有房屋案,請積極解決;十、省有土地之清查忽略既有事實,請清查都市計畫內建地省有的有多少?委託管理的有多少?對於偏遠鄉下地區數代居住的人民,有關的土地問題,要給人民有服務的感覺,希望在下次會議時看到改善成果;十一、各縣市政府辦理取得公共設施保留地之貸款經費,應由省及中央全額補助,以紓解地方困境;各縣市辦理公共設施保留地取得,多以貸款支應,本利無法清償,造成財政惡化,加中中央、省業務增加,徵經費更加困難,中央政策性待遇調整,第三年起由地方負擔,影響地方財政運作;十二、大里溪整治經費原由中央負擔,省負擔少部分,經辦人員突然要求臺中市負擔經費,此種科員政治態度希望廳長留意;十三、省屬行庫海外分行已成立十二家,又多家正籌設中,由於環境迥異,營運大多不理想,並呈虧損狀態,如一銀法蘭克福分行、彰銀阿姆斯丹分行、華銀紐約分行等,本席認為應徹底檢底討,改變營運策略,提高營業績效,籌設中央分行應評估有無效益再作決定;十四、省屬七行庫辦理內部升遷,因競爭者眾,行員往往要求省議員推薦;本席希望各行庫原則上用人以品德、才識為準,如果接受推薦,對每一位省議員宜公平對待;對禮貌客氣的省議員所推薦不理會,對態度強硬的省議員所推蒸的統統接受,亦非好現象,應改進。(聯合質詢)

一、銀行員午餐費及績效獎金問題...

各行庫原則上用人以品德、才識為準,如果接受推薦,對每一位省議員宜公平對待;對貌客氣的省議員所推薦不理會,對態度強硬的省議員所推蒸的統統接受,亦非好現象,應改進。(聯合質詢) 1998-12-21 版.....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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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洪木村質詢:在財政委員會審查預算時,能對事而不對人,希望銀行機構的升考核各方面能夠做到完的公正、公開之問題;議員金萬里質詢:有關大里整治的經費,邱主席的時候講經費全由中央來負擔,省只負擔一省部分,地方政府不用負擔,可是最近市政府接到一張公函,要市政府負擔百分之八的配合款,這中間就是所謂的「科員政治」之問題;關於眷村戶要建國宅需要一筆週轉金,聽說國宅基金已經用完了,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這幾年內要蓋多少國宅,連國宅基金都沒有了,那要如何籌措,請說明;有關臺中酒廠遷建問題請儘速辦理;議員游任和質詢:在財產方面,現在省有財產被占用的或無緣無故出租的,沒有按省有財產管理的辦理不勝枚舉,最嚴重的應該屬今天沒來列席的鐵路局、新、舊被占有的非常多,所以建議省有財產的處理列為你的工作重點之一,好不好;關於臺北市眷村改建的正義國宅,弊端叢生,而省政府花那麼多的土地去合建,到底獲得了多少利益?希望好好去查一下;關於臺北工專要遷校,而合庫在十信案發生後意外的獲得一塊廉價土地八里,這是在都市計畫外的保育區內,遷校勘查專案小組由教育部、臺北工專、合庫等組成,當初合庫成員皆深表贊成,教育部方面也都OK,但後來合庫內部發生了問題,一查又是三個禮拜,請問到底有什麼困難?(聯合質詢)

議員洪木村質詢:在財政委員會審...

三個拜,請問到底有什麼困難?(聯合質詢) 1998-12-21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003-09-07OA-72-6-4-00-01661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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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陳照郎質詢:臺北縣三峽有一條民權街長約二百公尺,內政部於八十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公告其為第三古蹟,但是卻只將其列入古蹟而不維修,內政在八十二年九月七日解除古蹟的限制,但是當時列入第三級古蹟時,省政府同時也將該街列為文化保護區,現在卻未同時解除,因此百姓亦無法進行整建,請廳長針對該問題答復;有關年底是否選省議員的問題;有關敬老年金的社會福利政策問題;議員劉文雄質詢:關於千島湖事件我們除了對罹難者表示哀痛外,亟望國人能檢討自己,對於赴國外旅遊之禮儀能加以規範,宣導我們有錢的同胞,相對的提昇品質與水準;關於目前政府辦理徵收公共設施保留用地問題;自從勞基法實施後,關於勞工待遇與退休金給付,由於所支領的休金太偏低,導致其退休後即時面臨子女教育費支出的嚴重問題;關於基隆市立醫院改制問題,由於我們對於老人的安養與智障者之復健等等得妥適的照顧,希望改制為綜合性的醫院;關於山胞的問題,如興建住宅以安置山胞的措施及據悉針對山安全勘慮之村落,已擬訂了遷住計劃,可是政府卻僅補助每戶十五萬元,顯屬過於偏低,我希望能再以低利優惠貸款的方式協助他們;議員黃木添質詢:關於即將辦理之鄉(鎮)民代表與里長選舉日期,業預定以延期一個月的期間,得以減少賄選的機會問題;關於千島湖事件的處理,中央的陸委會與民間的海基會,迄今既然無法撥揮功能,我認為宜以撤銷該二單位;關於將來實施全民保險制度後,很多勞保之投保人,經常都不瞭解如何的申請勞保給付,希望除了加強予以宣導之外,更希望積極的改善服務品質,以免投保人喪失了應有的權益;關於敬老年金的社會福利政策問題。

議員陳照郎質詢:臺北縣三峽有一...

,對於赴國外旅遊之儀能加以規範,宣導我們有錢的同胞,相對的提昇品質與水準;關於目前政府辦理徵收公共設施保留用地問題;自從勞基法實施後,關於勞工待遇與退休金給付,由於所支領的休金太偏低,導致其退休後即.....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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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蔡鴻文(召集人)質詢:關於臺中縣梧棲鎮長候選人登記問題,以當時的答覆未盡滿意,請民政廳詳加調查,於本日下午再向本會報告,請就調查之經過情形,先予報告。 議員蔡鴻文(召集人):對於張廳長的報告,想大家已聽得很清楚,就是授權給臺中縣政府調查,假使有故意刁難時,即准其受理,各位意見如何? 議員黃運金質詢:台中縣鄉鎮長選舉在什麼時候? 議員黃運金質詢:什麼手續不妥,欠戶籍謄本? 議員葉炳煌質詢:未予受理怎麼交錢? 議員李卿雲質詢:禮拜天各行各業的人大多去消遣遊樂,不容易找到人,此責任應歸什麼人負?是應由申請人負此責任的。 議員葉炳煌質詢:這件事從頭到尾縣政府有責任,縣政府為鄉鎮選舉之監督機關,應該時常派人注意查察,發生糾紛後,對經過情形及處理方針,亦應具體陳述,所以縣政府有問題。 議員李卿雲質詢:依九四八四一號府令規定例假日申請戶口謄本應不予受理。 議員葉炳煌質詢:照規定在選舉期間辦戶口的人都要在,無論哪一縣市都是這樣做。 議員李卿雲質詢:葉議員不清楚鎮公所與選舉事務所不能併為一談。 議員陳火土質詢:葉議員和李議員講的都有道理,我們要明白鎮公所要負什麼責任?選舉事務所要負什麼責任? 議員郭國基質詢:主張准其補辦手續參加競選,利用職權故意刁難之風不可長。 議員黃運金質詢:辦事要有伸縮性,申請人去辦登記手續,只要主要的書類拿去,差一點不齊備的,可以補辦,只因戶籍謄本不夠,即不受理,也非妥當,本人之意,應准其補辦登記。 議員李源棧質詢:此事發生的癥結恐因尤世景是除名黨員,而故予刁難,對此問題,有兩點意見:1.此項糾紛不可以授權縣政府去辦,應由民政廳自行去解決,2.要徹查責任,如有故意刁難者,應予處分。 議員吳三連質詢:請教貴廳派人調查,調查之結果如何? 議員黃運金質詢:縣市政府是你的下級機關,你的部下,你有監督權,這點你要弄清楚,授權縣去辦這件事不對,縣已向貴廳請示了,怎可不予受理? 議員郭國基質詢:全臺灣一千萬人,恐怕只有你(指江科長)一人 不知道臺中縣分兩派競爭,所以縣向你請示,即是其難以處理,所以你們不應再把責任向他們推。 議員葉炳煌質詢:選舉監督自有權可以監督,鄉鎮選舉省民政聽自可監督,所以這件事情,應請查明作肯定答覆。 議員葉寒青質詢:今天邀請廳長和科長來,就是希望你們接受議會要求,到實地調查這件事,請問有無調查清楚,如有,則請廳長報告這件事情對不對,不對應如何決定?以後應如何處理?第一應保持法令的威嚴,第二要樹立民主政治良好作風。 議員李源棧質詢:請問江科長,你主辦選舉有幾年? 議員李源棧質詢:那末地方自治法規歷次之修改,是你們主辦的,對此請你們考慮,過去選舉與將來選舉不同,你們要多負一些責任。 議員吳三連質詢:如以其申請戶籍謄本來講,不管他申請時間是何時,既已受理,是否鎮公所有責任予以辦理妥當,因在下班以前已予受理,自應負起責任予以完成此工作。 議員吳三連質詢:辦理選舉有關的人,不管例假或星期日,皆應在辦公室等候,至下班時才能回去,最少限度,也應負責將此事辦好。 議員吳三連質詢:我做市長時,這種事情一定負責任給他辦好,民政廳可根據事實,最後可作一決定,民政廳應有意見,讓他參加競選有什麼關係,該秘書為擁護現任鎮長競選,冀成一人競選局面,故意刁難,這是明顯的。 議員陳大拔質詢:一、尤世景先生何以不及早申請,以致來不及而推過與人,二、鎮公所既已接受,即應幫他辦妥,其次,縣政府方面應有所考慮,應下令鎮公所和選務所業務配合,如有為競選而申請戶籍證件者,應盡一切可能予以完成。 議員葉炳煌質詢:剛才副廳長講秘書不知道其來申請戶口謄本,這說不過去,我認為戶口謄本只在明瞭其是法定年齡就夠了。 議員陳大拔質詢:有一事不瞭解,第二天辦公與否?儘管當日蓋印的人找不到,翌日何以也找不到? 議員吳三連質詢:禮拜天是截止登記的那天,不論有無人前來登記,皆應等候。 議員蔡鴻文(召集人)質詢:據聞係三時廿分去申請,四時卅分已全部繕校好送秘書,是秘書積壓不令蓋印,有意拖延。 議員蔡炳煌質詢:雖然不宜越過兒子管孫子,為管兒子之必要,去調查孫子也是可以的。 議員李卿雲質詢:希望民政廳根據縣政府報告慎重處理。 議員陳彩龍質詢:請問選舉事務所受理候選人之登記證件,是否一定要戶口謄本和繳錢? 議員陳彩龍質詢:其次鎮公所秘書有無惡意故意刁難,這是很重要的關鍵。 議員陳雪霞質詢:今天各位議員幾次談及台中縣黨派問題,你們不是台中縣人怎知到台中縣事,民政廳必須慎重去調查,要公正處理。 議員郭國基質詢:雖然我們不是臺中縣人,但是做議員談天下事,為國家事情,天下事情關心。 議員許世賢質詢:今天民政廳所講的話,有卸責任,請問假如調查有刁難,可以補辦,那麼對失職人員是什麼處分?再者貴廳應通令選舉事務所辦理選務期間,縣政府轉令鄉鎮公所之戶籍課無論星期例假,均需照常上班予以配合。 議員許世賢質詢:如認有刁難而予補辦,誰也不敢負責任,你可否反過來說,應該給他辦。 議員葉炳煌質詢:失職人員如果沒有處分,怎樣補辦? 議員蔡鴻文(召集人)質詢:辦理選舉期間戶籍人員應予配合問題,很重要,請予注意辦理。

議員蔡鴻文(召集人)質詢:關於...

詢:拜天各行各業的人大多去消遣遊樂,不容易找到人,此責任應歸什麼人負?是應由申請人負此責任的。 議員葉炳煌質詢:這件事從頭到尾縣政府有責任,縣政府為鄉鎮選舉之監督機關,應該時常派人注意查察,.....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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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李源棧質詢:一、政風與民風問題;二、人事制度問題;三、糾正警察打人的作風;四、法令的矛盾問題;五、公路行政執行之偏差問題;六、政府編列公路違警罰鍰之商榷問題;七、受託代陳人民請願案三件:1.高雄縣梓官鄉蚵寮國校家長會會長李啟南等二十七名向本席陳情為「高雄縣余登發抹煞民意,蔑視法令,濫用職權,造成私己地方勢力,請求議處依法嚴懲,以平民怨,而維政信案」;2.高雄縣梓官鄉信蚵村民黃藏向本席請願為「請願人與王國發水路糾紛」一案;3.高雄縣梓官鄉民張風向主席請願為「請願人耕作高雄縣梓官鄉茄苳坑段六一二—五號農地被高雄縣政府核准私供王國發強行毀耕,新開闢排水路」一案;八、省政府公共管理處的黑幕問題;九、高雄市政府建設局土木科技正陳啟輝濫用職權,蔑視法令,違法處理拆除高雄市黃戊水在鹽埕區北端街一○四號所建鋼筋水泥三層樓房一棟案;十、高雄市壽山,已發現幾處地質分裂,是否有崩坍之虞,尚難逆料,然半屏山之慘案,前車可鑒,建議迅速派主管單位暨地質學專家前往實地勘察;十一、省立成功大學夜間部確有續辦之必要;十二、關於高雄市設立工業專科學校問題;十三、輔仁大學擬在大貝湖復校問題;十四、高雄工業給水廠為擴寬堤防及改建道路,征收高雄農田水利會所有鳥松鄉鳥松段一七二號等六筆水利用地,依據土地法第二一九條:「征收私有土地後,不依核准計劃使用或征收完畢,一年後不實行使用者,其原有土地所有權人得照原征收價額收回其土地」之規定,本席建議飭令建設廳應准由水利會收回或撤銷征收;十五、為未配宿舍又無交通車之通勤公務人員請命:交通費應由服務機關支籿,以示公允;十六、改正稅目問題;十七、為高雄市民王勤等九名所住之房屋,被人檢舉違建,勢將拆除,向本席陳情;十八、此次教育廳頒佈非師範畢業現任國校之校長、主任、教員留職停薪保送接受師範專業訓練一年之命令,此乃政府提高國校教師素質之善策,何不研究在不增加政府經費預算原則下,發給部份受訓者家屬生活費,使無後顧之憂;十九、鬧得滿風雨之臺南議員郭泰山違法組織「長壽會」詐財五千萬一案;二十、臺灣省農工企業公司高雄食品廠,業奉省令轉讓省物資局接管經營;二十一、合理改善工友眷屬配給問題;二十二、高雄女子師範學校普師科第二十四班學生吳心安被該校物理科老師引導每日往禮拜堂聽福音,並給他聖約一本,命其每日閱讀,致該生物理科期考不合格,受留級處分,不要認為學校發生問題,如果公諸社會,則學校校長的名譽便要受損,這是不對的;二十三、高雄縣鳳山鎮第一公有市場代表李金池等三十二人陳情鳳山鎮果菜批發市場無理收取管理費及鳳山鎮公所、高雄縣政府違法將該市場轉租與鳳山鎮農會,引起很大糾紛,請農林廳派員調查一案;二十四、關於高雄市民楊再仁先生申請在高雄大貝湖試養大貝珠一案;補充一點,關於大雪山公司的問題,如果國家棄材竟以便宜的價格賣給人家的話這是不對的。

議員李源棧質詢:一、政風與民風...

普師科第二十四班學生吳心安被該校物理科老師引導每日往拜堂聽福音,並給他聖約一本,命其每日閱讀,致該生物理科期考不合格,受留級處分,不要認為學校發生問題,如果公諸社會,則學校校長的名譽便要受損,這是不.....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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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提出三個大題目請教主席:一、關於「一一八」震災事件,我有一個建議,如我們碰到這樣的情形,省府可否拿出「八七」水災或「葛樂禮」颱風的救濟方式,只要是特殊災害,則由省府全部負責救災事宜?又假如某縣市或某鄉鎮必須應付某種臨時性的需要,可否由各該縣市、鄉鎮的民意機關,來擬訂它臨時性的救濟稅?假如這樣做的時候,這是我要請教主席的第二點;假如縣市議會他們為了他們地方的需要,他們擬訂他們的救濟稅、重建稅可以不可以?如果我們省議會為適應本省的財政困難,也通過某種臨時性的救濟稅或重建稅的時候,省府是否有意來執行這個建議?這是我要請教主席的第三點;今天我們本省的財政這麼困難,是否應該再拿出百分之六十五協助中央?我認為全省財政如此困難的今天,可否暫停一年,或不用撥到百分之六十五,而撥百分之五十五?我們可以多增加省庫留百分之五,以作重建之用,用在救災用途上,這是我要請教主席的第四點;建議主席可否也撥出一部份款項,用在台南縣此次震災救災尚?這是要請教主席的第五點;二、關於農民減輕負擔及增加家庭副業所得的問題,應該如何減輕農民的負擔?如何增加它的收入?最好的辦法,就是應該減輕他們水利費的負擔,這個負擔最高與最低的標準,須經過主管機關的核定,不知道這個核定倒底係依據什麼來核定?建議政府對這種稅應該降低到比田賦、土地稅更低才合理;另外物資局、中央信託局分別加上關稅,以致一百元內有四十五元的稅捐,這種負擔不應該由農民來負擔,應該把進口稅減低到百分之五;三、關於青年人出路的問題,今天大專畢業生非常多,一年一年增加,而我們所舉辦的考試,所取名額,一年又不過錄取三百名左右,請教主席他們應該到哪裡去?他們的職業應該安排在那裡?我想依據這個方向提共二點請教主席:對大專畢業生的留學政策,還須經過考試,經過某種條件才能出國,這是否表示其他的機關對教育機關不太信任?只要外國允許他們去,是否可以讓他們無限制到外國去?又我們可否以國家的立場,來根據他們的學識的特長組織一個考察團考察,他們志願參加,可以由政府派員會同前往各國參觀,好壞均讓他們知道,無形中讓他們有所比較,有比較就能瞭解與認識,無形中對我們政府就會有信心;今天建議水利費能夠減輕到田賦以下,請主席當面予以答覆,我們省府可否這樣做?

今天提出三個大題目請教主席:一...

:一、關於「一一八」震災事件,我有一個建議,如我們碰到這樣的情形,省府可否拿出「八七」水災或「葛樂」颱風的救濟方式,只要是特殊災害,則由省府全部負責救災事宜?又假如某縣市或某鄉鎮必須應付某種臨時性的.....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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